就这样,也能叫“对
第次是不小心,小傻子起得早,怕他口渴倒水送到床边,被刚醒来有起床气他巴掌挥开,杯子落在地上砸得粉碎,热水洒小傻子身。
第二次是在大舅哥无形威胁下,硬着头皮带小傻子出去过情人节。去那家餐厅是他和方宥清曾经去过,于是越看对面坐着小傻子越不顺眼,上道生着炭火烤肉,小傻子傻乎乎地给他夹菜,他嫌弃得很,抬手猛推下跟前菜盘,烧烤盆顿时倾倒,滚烫边沿刚好碰到小傻子伸过来手。
如果前两次能算作无心,第三次便掺杂些许有意为之。
那天他听说方宥清在M国那边考取心仪美术学院,未来两三年都不可能回国,随着最后点希望在眼前消失,他却被困在这座荒唐婚姻牢笼中什都做不,心情瞬间跌落谷底。
其他人都知道在他生气时候退避三舍,偏偏小傻子不识相,屁颠屁颠地跟着他,问他怎,为什不开心,还让他吃东西,说吃点甜喝点热水就好。
?”
“啧,你就不好奇吗?”
周晋珩皱眉,不耐烦道:“你说‘很像’,就代表不是他。”
电话那头杨成轩哈哈大笑:“还是你解。确实不是,特地确认过。”
反倒引起周晋珩好奇:“你怎确认?”
他被小傻子弄烦,满腔躁怒无处发泄,叫小傻子拿着杯子,自己抄起开水壶往杯子里倒。看着小傻子被隔着杯壁烫到倒抽气还不够,杯子满也没停下,魔怔似,任由刚烧沸水漫出来,洒在小傻子紧紧抓着杯子手上。
手背疤就是这来。要是别人抹几天烫伤膏兴许就好,小傻子不知道抹,还整天捂着不让人看,拖到伤口蜕层皮,疤永久地留在身上。
想到当时小傻子被烫到掉眼泪也没有松手,周晋珩表情越发凝重,双唇抿成条冷硬线。
以年轻气盛作为借口迁怒个无辜人,他也觉得当时自己太过恶劣。可小傻子非但不怪他,还竭力隐瞒不让别人知道,周晋珩偶尔良心发现问起来,他就瞪圆眼睛脸真诚地说不疼,还说:“知道你不是故意,没关系啦,过几天疤就消。”
小傻子没什时间概念,狰狞疤在手上留两年多也不当回事,被哥哥问到只说是自己不小心碰。
“他手背上不是有好大块疤吗?”杨成轩浑不在意道,“仔细看,两只手白白净净,什都没有。”
挂掉电话,车轮在地面高速旋转,周晋珩大脑也刻不停地运转。
杨成轩口中疤,其实是烫伤。
小傻子皮肤白,身上很容易留痕迹,何况沸腾热水直接泼上去。
还不止次,光周晋珩印象中就有三次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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