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达明将第二封信递过去,伊默便也拿起第二个猪肘子。
如此来,整个下午他们都窝在商会吃肘子念信,伊默与季达明相处时间久,胆子大些,敢往他嘴里塞肘子,还敢拿油乎乎手摸他脸。季达明实在是太怀恋这种感觉,自打伊默去世,他人生就宛若苟延残喘,若不是伊默遗嘱上字字恳切,他怕是活不上几年。
“季先生,这些信都在说从南京来那批货。”伊默吃完肘子打个小小饱嗝,拿着季达明帕子擦手,“第封说驿站接洽出问题,第二封说路遇劫匪,第三封却又说已经安然无恙到天津,这是怎回事?”
伊默记忆力好,季达明是知道,此刻装作震惊模样揉他头发:“你看遍就记住?真厉害。”
“厉害?”伊默疑惑地反问,“季先生不记得念什吗?”
倒杯水。”
伊默爬到椅子上坐下,急不可耐地拆开包裹:“季先生,吃完帮你做什事?”
“你帮念信吧。”季达明端着茶碗回到桌边,“最近忙,信都看不过来,待会你边吃边念。”
伊默已经把酱肘子塞嘴里,闻言拼命点头:“哪些信?”
“这些。”季达明随手搬来打未拆封信,“你只管读,帮你拆。”
“寻常人听遍只会有些印象,哪里像你记得这清楚。”
“那……再读遍?”伊默说罢,抬手去够信纸。
“你记得就行。”季达明连忙按住伊默手,“时候不早,咱们先回家。”
伊默吮着手指含糊地道声好,再把吃剩碎骨头吐在纸包上,生怕给那些信上沾到油。季达明坐在伊默对面拿裁纸刀拆信,拆完将信纸抚平放在桌上,转而去批阅最新流水。
“少东家敬启……”伊默嘴里咬着肉,含含糊糊地念,“六月七日,接到南京方面消息……”
不消片刻,季达明眼前数字就飘忽起来,仿佛凭空拼出张伊默脸,他拿钢笔戳桌边旧报纸,装作思索模样抬起头,实际上却在瞧伊默。
伊默捧着肘子啃得满手是油,嘴角也全是酱汁,念句咬口肉,满足得整张小脸都洋溢着笑意。
“季先生,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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