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跟蒋衾相处时间不长,但是能看出蒋衾家教森严,礼仪严谨,举手投足都非常得体而克制。他当众做出这个动作,其实有点感情过于外露意思。
靳炎则差点从座位上冲下去,幸好被律师把拉住,不然绝对能收张藐视法庭罚款单。
姚淑文退回旁听席,微笑着摇摇头,心里突然非常感慨,她想起当年气焰熏天不可世赵承强,如果他天上有灵,看到今天法庭上所有人都心愿得偿样子,会是什心情呢?
他活着时候给那多人带来痛苦,他死以后也没人为他伸张那虚伪正义。那他生前拥有那些权势和威风,除给人徒添笑柄之外,还有什意义呢?
“……靳
当天晚上娱乐报纸报道这起过失杀人案,标题是“时星娱乐总裁蒋衾被告谋杀昔日大股东!十四年后真相大白!”,头版头条黑体大字,非常醒目。
这家报社记者甚至神通广大拿到保密庭审记录,虽然被公开只是部分,但是其过程之曲折,情节之离奇,从短短几段话中便可由管而窥全豹。
庭审之初,蒋衾被控失手伤人致其死亡,事后沉尸灭迹,情节恶劣。紧接着被告律师出示证人笔录,原来赵承强生前涉嫌逼迫公司女艺人吸d,当年有两个被害者被蒋衾送到香港戒毒,成功后隐姓埋名,流离他乡。靳炎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把她们找出来,也不知道是威逼利诱还是好言相劝,说动她们去警局做出证明书。
庭审发展到这里随即急转直下,被害人|妻子姚淑文亲自出面,证明赵承强生前绑架蒋衾年仅两岁不到养子。事发当晚赵承强试图以此威胁蒋衾参与fd,被拒后便想杀人灭口,打斗中被蒋衾误伤头部,因此丧命。
蒋衾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表示尊重法庭审判结果,不论如何都不会上诉。
法庭经过个半小时激烈讨论之后达成如下共识:没有直接证据显示蒋衾是在防卫过当情况下置人于死地,但是综合被害人|妻子证言来看,失手杀人事实成立,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被害人有重大过失在先——绑架被告年幼养子,并胁迫被告fd,但是仍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点;相反被告沉尸灭迹证据确凿,说明主观上是存在恶意,刑期标准应定为五年以上。
值得注意是事发已逾十年,公安机关未曾立案,根据有关过失杀人罪追诉期规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之后就过追诉期,可以被免于起诉。
蒋衾情况符合这点,被判免除刑事处罚,当庭释放。
庭审结果下来后蒋衾站在被告席上,摘下眼镜,掌心用力揉眼睛。王队坐在旁听席上,有点诧异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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