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切尔心惊胆战:“怎失手?”
“人算不如天算吧。”邓凯文含糊道。
“……那后来呢?”
“后来就被抓回去,被抽两下。”
“他因为这个动手打你?!”
“年多吧,直到某天埃普罗叫杀个警察……”
米切尔惊:“警察?”
“嗯。”虽然很艰难,但是邓凯文仍然坦诚点点头:“个卧底FBI,准备暗杀埃普罗。”
那刻米切尔竟然有些激动。
他不知道自己是因为发现邓凯文也犯过罪,发现那个仿佛神祗样骁勇善战、向往光明邓凯文也有过罪恶,从而产生种将人拉下神坛变态满足感;还是因为邓凯文信任他,毫不掩饰说出这段往事,让他觉得自己被信任着、甚至是被喜欢着。
历过那些事情。
邓凯文给人感觉,好像他天生就是那样镇定理智,天生就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就算歹徒再凶残再可怕,也完全无法伤到他半根毫毛。
“他经常用这种方法对付你吗?”米切尔忍不住问。
“有段时间吧。后来羞辱方式就慢慢升级,不仅仅是没衣服穿那样简单。”
“那——那你后来还杀过人吗?”
“没真打。”邓
米切尔深吸口气,不动声色藏起自己因为过度兴奋而微微颤抖双手。
“杀那个警察以后,好像突然从噩梦里醒来,陷入对现实巨大恐慌和绝望中。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变态,为得到每次短短几天正常人那样生活,为中止埃普罗不断施加屈辱,什都敢干,什都愿意去做。事实上,杨氏心理变异法则在身上得到典型效果。这套法则就是要把人培养成表面看上去很正常,实际却疯狂冷血犯罪天才。而几乎就做到。”
邓凯文顿顿,他这时说话已经有点语序不清,可能是回忆太痛苦缘故。
“从那时开始,策划第次逃跑。趁埃普罗去墨西哥时候,杀G.A保镖和警卫,劫持个董事局元老为人质,口气跑出海港。”
那段往事肯定是很惊心动魄,策划多长时间,怎抓住机会,中途经历多少危险,又是如何何功败垂成——然而邓凯文句都没有提,他只平淡道:“可惜最后步失手。”
邓凯文迟疑很久,最终点点头。
“杀过。很多。”
“为保护自己?还是为……”
“开始是保护自己,后来慢慢就成杀手,他叫干什就干什。当年精神状态很差,现在回忆起来,很多事情都记不清,就像行尸走肉那样麻木生活着。”邓凯文想想,换个方式来形容:“——或者说杀人机器那样。”
“……持续多久?”米切尔小心翼翼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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