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初愣愣地望着他,半晌才后知后觉红脸,都说暧昧让人受尽委屈,可谢时君给暧昧这样温柔,情话含蓄又撩人,他喜欢、不喜欢,他所有会心动点,都被拿捏恰到好处,暧昧高手酿出酒,他要醉死在里面。
再这样下去,他会由不敢捅破这层纸,变成不想捅破这层纸。
不远处立着根电线杆,大概是十几年前或二十几年前作品,烧至焦黑木头歪歪斜斜地安插在土里,影子被夕阳拉扯得很暧昧。
向初捧着花,也戴着花,他在这个陈腐至极,根本养育不起希望小区里,看到很长、很长未来。
真希望们能直顺路,他想。
“刚好在路边看到有人在卖,想着你应该不会对干花过敏,就买些。”
“哇,这是什花啊?”
向初其实猜到是花,但没想到是自己不认识花,他捧着花看又看,注意到花瓣是五角星形状,小小,朵朵簇拥在起,和满天星有点类似,但颜色又透着桃花娇嫩。
“这是干枝梅,”谢时君说,“这种花旦盛开,就永远不会凋谢。”
向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看着手里花,越看越觉得这花多好,点不像玫瑰,娇艳浓烈,尖刺里长出骄傲,花瓣是悲情温床,明明会枯萎也会褪色,情人却总要捧着它,借瞬盛放说永远浪漫。
这花可比玫瑰好看多,不落俗,不斗艳,粉白色花瓣里含着小剂量浪漫,要在漫长到永久花期里,慢慢说。
“好漂亮。”向初说着又取下耳后那支野菊,有点雨露均沾意思,“这个也漂亮。”
谢时君接过花,重新别在他耳后,时机很对,光恰好落在那半边侧脸上,向初在笑,很单纯很轻快地笑,这个样子他叫谢时君心头酸胀,仿佛下子跳脱出沉闷实验室,抖落成年世界尘,变回色彩明艳孩子,是谢时君心中,他应该有样子。
“你戴着,它才漂亮。”
漂亮孩子要配漂亮花,谢时君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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