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出去,郑英本以为他能安生几天,谁知道转头,儿子又跟个婢女勾搭在块。
等到两个时辰前,郑英得到禀报赶过去时候,郑诚已经赤裸着身体躺在床上没声息,旁边跪着个衣衫不整婢女,正在嘤嘤哭泣。
根据小厮郑福描述,事发大约是亥时将近,郑诚正好撞见从外头路过婢女阿林,见阿林有几分姿色,就起色心,要将人往屋里拉,阿林半推半就,双方纠缠会儿,最后两人还是进去,郑福跟到门口没进去。
过大约炷香时间,就听见里头传来阿林尖叫声。
郑福连忙推门进去,看到就是郑诚倒在床上不省人事情形。
他连忙跑出去喊人,后来事情就都不用说。
照理说,像郑诚这样挥霍无度,掏空身体也是迟早事情,但儿子已经死,郑英又没办法追究教训,那婢女就成首当其冲诱因,郑英丧子之痛,武安侯府因丑事而大失颜面怒火全都发到婢女身上去。
不过这里出现个问题,若那个婢女是奴籍倒也罢,郑英想怎处置就怎处置,暗地里打死填井,对外都能找个借口糊弄过去,家丑不宜外扬,更不必劳动顺天府出马,坏就坏在那婢女是良家子,并没有跟侯府签下卖身契约。
既然不是奴籍,就不能想打杀就打杀,否则今日侯府轻易处置,它日难免就落下把柄为人诟病,像郑英这等小心谨慎之人,是不敢为之。
所以郑英第时间选择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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