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混得连狗不如,”阮向远深脚浅脚地在雪地里走,越走越觉得凄凉,心情不但没有因为走这条路而变好,反而变得更加糟糕,“恩,这句话不是骂人,真话。”
这个诡异时间段里,二号楼大厅里没有人,只看见少泽夹着他军帽子,哆哆嗦嗦地打着抖,蹲在二号楼墙角边往上面糊着日常每周各层犯人需要完成劳动任务——
他看见阮向远,但是也只是抬起头看他眼而已。
在黑发年
然后他又吭哧吭哧地爬下床,出门。
他手脚发冷,脑袋晕眩,根据分析,是饿。
走出三号楼,阮向远鬼使神差地,选择绕远路去食堂——这就意味着他必须老老实实地路过二号楼,然后打从二号楼牢房前面走过。
踩着雪在片白茫茫积雪中留下自己串脚印——周围没有人,他哆哆嗦嗦地走着,甚至不用跟别人解释自己为什会认得路,为什会去个食堂也千里迢迢绕到二号楼。
事实上,现在他在走路,他闭着眼睛也能走。
刚才想跟说什?”
“没什,”阮向远抬起下颚,骄傲三十七度角,目光微微下垂,绝对傲慢,从口袋里掏出那颗几乎被他揣得热乎白萝卜,扔到大板牙脚边,“送你,昨天晚餐剩下,拿去捅屁眼吧。”
阮向远冷笑,懒得去看大板牙意料之内怒容,生命中必须充满惊喜,于是就好像找虐似,他转过头看,睡神被窝底下,果然有双银灰色瞳眸也这盯着自己——
那瞬间,气血上涌至头顶,恨不得想和地球同归于尽。
阮向远气笑,他歪歪头,简直乐不可支地问:“你也这觉得?”
雷切常常带着自己狗崽子逍遥过市——除日常作息之外,通常在蠢主人吃饱喝足想散步想运动时候,他会不管狗崽子情愿不情愿,强迫性地拖着它在绝翅馆里走圈,他们都会选择在室外路绕绝翅馆周之后散步回二号楼,那时候,还是狗崽子阮向远其实挺喜欢室外,他喜欢在雪地里撒着欢儿狂奔,然后跑远,等着雷切在他身后叫他,这时候他就拙计地转圈,拙计地刹车,拙计地转弯,然后再踩着原来爪子印儿,继续路狂奔,头栽进蠢主人怀里。
心情好时候就摇尾巴舔舔他脸。
心情不怎美丽时候就抬起爪子将他也扑倒在雪地里,嚣张地在他身上踩圈再爬下来。
不过现在不样。
现在他就还剩个人,自己遛自己。
沉默。
三分钟沉默。
在阮向远都开始不耐烦时候,白雀回答他令人激动三个字——
“不知道。”
阮向远前所未有认真地点点头,前所未有地说句操你妈,对牢房里每位前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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