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后看过琳琅尸体,很多血,才知道个人能流那多血
记忆已经起边角,幼年时画面尤为模糊,在那栋富丽堂皇大宅子里,他当时只是个什都不明白小孩,父母婚姻与利益捆绑在起,他母亲是大家小姐,却在结婚后非常喜欢他父亲,遗憾是父亲那时对母亲态度着实冷淡,印象里她总是经常、经常哭。
“她犯病时候……她对要求挺严,如果达不到她会直闹,因为妈妈逐渐觉得男孩更能讨父亲喜欢,她对琳琅就越来越冷淡。”
“然后?”
朝灯看眼安静骷髅女孩:“当时很小,很多事都不懂,不知道什时候琳琅对有超出亲情感情,她让长大之后娶她。”
小灯长大后要娶姐姐,好不好?
人灰蓝眼睛,明明是从死人堆里走出罪犯,却无端端令他有难以言喻安心。
准确说来,他已经不止次从这个人身上得到这种感觉,和对方在起安全感似乎被注入灵魂,就像过去在卫悄身边、火光冲起时唐让他离开,甚至很久很久以前,系统跟他去往第个世界时,在教室里计算超级困难题目少年抬头望来黑色眼睛。
“不想说没事,但是你自己——”
“有个姐姐……”
“……?”
这是他童年时和朝琳琅在起最常听见句话,她比他大七岁,头发直留得很长,皮肤雪白,漂亮得像幅画,琳琅似乎格外懂得利用自己优势,她喜欢笑,虽然经常对他撒娇,却在母亲发疯时出乎意料坚强。她看不惯他习惯在冬日穿得很薄,琳琅是十足十女孩子,说话声音总是柔柔,可独独在逼他娶自己这件事上霸道得要命,在他懵懵懂懂童年里,姐姐直等于“漂亮”、“美”这类字眼。
现在想起来,自己当时稀里糊涂就答应对方……实在是太甜。
“你妈妈发现?”
“是,”朝灯应声:“她很生气,要是真变成那样,们和她都会沦为笑谈,爸爸也会讨厌妈妈,但没想到她那生气,妈妈有精神病,在天发病时,她把琳琅从阳台上推下去。”
“……”
“妈妈…”朝灯略微皱眉:“她给她取名字叫‘琳琅’,这个名字有很多珍宝寓意,她是妈第个孩子,最开始她也很爱她,……”
他顿顿,还是想停下来。
他从没告诉任何人这些,即使和他相处时间最长系统,也从不知道他过去经历什。
“嗯。”
“……你干嘛这认真啊,”朝灯摸摸鼻子:“其实也不是什大不事,们家…有点奇怪吧,妈精神有些问题,正常时候对和姐姐都很好,她挺爱笑,但是她特别喜欢爸,特别特别喜欢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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