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91章 远行(2 / 4)

“北海比长得慢,那时候他还小,总是缠着问这问那,所以就跟他说,那里就是故乡。小南山这个名字还是随口起,没想到他竟然直记得。”

对于许多年前句笑谈,傅西棠早就忘得差不多。如果不是今天商四对他提起,他可能要在很久之后,才会因为某个契机想起来。

但是北海竟然还直记得,这让傅西棠觉得有点意外,却又好像在情理之中,因为北海本来就是个比他更感性、更浪漫人。

许白也忍不住遥想下当年情形,北海先生坠湖变回花种后,心里想大约就是要回家。他已经死,所以只剩下模糊意识,直想着要回到故乡。

于是它等来飞鸟,飞鸟载着他,飞过漫漫长路,阴差阳错地把他带到小南山——也许此飞鸟真不是彼飞鸟,此故乡也不是彼故乡,但如果有那个故乡,那就应该是这里吧。

闻言,许白跑进书房把《芝麻图鉴》取出来,按着记忆把书翻到记载小南山页,右手轻轻拉,就拉出张巨大折页。

折页上画着幅很漂亮图,从左到右,恰好是从白昼到黑夜。和煦春风刮过芳草如茵山坡,吹得草叶轻摇,花瓣飞舞。那是个宛如仙境山坡,山下是个清澈见底水潭,水潭里倒映着精致小木屋。花瓣被风吹着擦过屋檐上铃铛,“丁零丁零”声响中,它们掠过昏黄暮色,撞进大片被萤火虫海洋里。

折页两个上角,边是金日当空,边是明月高悬,不同时间被融合在张图上,微微泛黄纸张让它看起来更有韵味,美得让人心颤。

当初许白第眼看这张图时,就觉得这个地方特别美,画画人画得也特别好,只不过太美得地方,往往都似梦境般遥不可及。

许白再次看得入神,傅西棠声音便在他耳边悠悠响起,“其实跟北海虽然在北京扎根,可实际上,们是飞鸟从某个不知名远方带到这里来。”

这样想着,许白忽然觉得这个故事渐渐蒙上层晚霞般瑰丽色彩

“嗯?”许白好像又听到不得事情。

“此飞鸟当然不是彼飞鸟,但现在想来,北海去小南山这件事,应该是早该想到。”

“怎说?”许白疑惑着,忽然灵光乍现,想到个猜测,“难道小南山就是你们故乡?”

傅西棠却摇头,说:“曾经试着找过,可离开故乡时候们都还是颗花种,什都不记得。”

傅西棠并不是个对身外事过分执着人,在他看来出处并不重要,北京早已是他故乡。只是在看到小南山时候,他想:如果他真有个远方故乡,那它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宗衍坐在教室,总觉得自己是多出来的那一个,身躯在这,灵魂却偷偷从窗户里溜了出去,想干任何事,想成为任何人,就是不想成为自己。他有一个酷炫无比的超能力,能徒手从虚空中取出不同的人设卡,只要SAN值足够,宗衍就可以成为不同的存在,超能力者,古老神明,旧日支配者,甚至...外神。
帝国已经有五年没有Omega新任军职了,又娇又软的Omega显然不适合强硬的军事体系。直到有一天,AO比例接近99:1的帝海军大来了路景宁这么一个新生,入学第一天直接在挑战赛上打败了一众学长。全校震惊,这个Omega简直A爆了!身为全星际历史上唯一一个初级评测就拥有S级信息素的Omega,路景宁微微一笑:闻我的信息素,不跪算我输!
故事一:苍白美丽的银发少年站在客厅中,面无表情地注视着沙发上用钢笔在纸上书写的东方男人。下一瞬,身披黑袍手执镰刀的死神出现,毫不留情地向男人挥去。沙发上的衬衫男人消失不见,头戴冕旒的阎王一手握生死簿,一手用判官笔接下他的镰刀,微微弯起眼。“塔纳托斯,不要生气。”西方死神受vs东方阎王攻。故事二:黑无常范无救和白无常谢必安是对搭档千年的好兄弟,直到谢必安被丘比特的爱情金箭射中,好兄弟就变成了好基友。
本书分为《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和《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终场》两册。主要讲述了女孩罗琦琦的成长故事,少女罗琦琦天性桀骜,从不妥协,青春期的她游走在两种截然不同的世界里。琦琦和伙伴们分享着甜蜜、忧伤、彷徨、迷惑……在本书中,可以看到自己曾热爱却正在遗忘的人和事,可以看到属于自己的青春和成长。
世间邪魔千千万,照夜城里占一半。至于剩下那一半,全都死在了天宿上仙萧复暄所掌持的苍琅北域里。只有一位魔头被囚锁了二十五年,却依然活着。就是照夜城主乌行雪。

一念之私

回南雀
贪婪不是我的错,我只是生来如此我霸占着属于纪晨风的一切,地位、家世、亲人……明知自己是个冒牌货,仍旧鸠占鹊巢,毫无愧疚。我的骨子里天生流淌着自私的基因,贪婪无度,卑鄙无耻,什么都想要,什么都要有,并且……不打算改变。***一念善,一念恶;一念贪,一念错。当混蛋拥有了爱人的能力,或许就是老天对他混蛋的最大惩罚。***纪晨风x桑念,穷人家的贵公子x富人家的混蛋
最新小说: 沉默的永和轮 穿成虫族对照组的渣雄虫 遗世话晴秋 oh~这该死的兄弟情 我养的纸片人超好氪 嫁了一个老皇帝 平生相见即眉开 维持女配的尊严 谨遵医嘱 未完成的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