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心觉得陈听眼光很好,又看看儿子冷峻脸,笑着让他去试衣服。裴以尧似乎想拒绝,可最终还是答应。
“听听你也去试试啊。”阮心又把粉毛衣递给陈听。
“好。”有像素小恐龙,陈听觉得粉色也不是那难以接受。
三分钟后,两人同时打开更衣室门走出来,粉毛衣与像素小恐龙站在起,竟出奇和谐。
阮心坐在店里沙发上,满意地点头,还指挥他们靠近点,好
哪怕你给他顶杀马特假发,他也至多冷着脸扔进垃圾桶。
只是在给陈听买衣服时,阮心纠结于买蓝色好还是买粉色好,正举棋不定时,裴以尧忽然开口道:“粉色。”
阮心诧异地看着他——你吃药?
裴以尧不动声色,仿佛刚刚说话并不是他。
陈听也有些诧异,没想到裴以尧这样酷哥竟然喜欢粉色,但他还是要努力争取下:“觉得蓝色挺好看。”
驶座,关门、开车,应动作既优雅又透着股帅气。
直至车子绝尘而去,陈听终于明白裴以尧酷是从谁身上继承来,反正不会是那个老是在群里发美食图裴叔叔。
阮心没有带两人回家,而是驶入最繁华市中心,带他们吃饭、逛街、买衣服。裴以尧衣服贯都是阮心买,但裴以尧最不耐烦逛街这种事,今天正好陈听也在,所以阮心就直接把俩人拉来。
“正好要换季,该买还是得买。男孩子多打扮打扮是好事,穿着得体是礼貌,听听你说是不是啊?”
“是。”
阮心回过神来,又把两件毛衣往陈听身上挨个比比,说:“好像是粉色好看点,买粉色吧听听?”
陈听艰难地点点头。
他不是不喜欢粉色,而是粉色使人粉嫩。他陈听,最不缺就是这两个字。
买完陈听,阮心又去挑裴以尧毛衣,于是等阮心再次询问陈听意见时,陈听看着件纯色毛衣和件印有绿色像素风小恐龙可爱风毛衣,果断选择后者。
来啊,互相伤害啊。
陈听看眼板着脸酷哥,明智地选择抱大腿。
阮心就喜欢陈听这乖巧劲儿,虽不是热情人,但相处起来就两个字——舒服。于是三人逛着逛着,就变成阮心跟陈听走前头,裴以尧在后面拎东西。这些东西里,有些还是买给陈听。
开始逛街时,陈听就猜到阮心肯定要给他买东西,所以悄悄给他妈发信息询问。他妈对此很豁达,说阮心不是外人,只要不是送特别贵重东西,收下也无妨。
阮心也很有分寸,给陈听挑身衣服再配双鞋,别就没有。
裴以尧倒是添很多东西,且毫无发言权。阮心根本不问他喜不喜欢,因为裴以尧对于穿什、用什,贯是无所谓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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