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你,已经无所有。
这二十天,过得无比
昨天晚上,半夜离魂,惊醒。做个很可怕梦,梦到你忘记,去找你时,孩子死在肚子里,求你摸摸肚子,你拒绝,和别人走。吃药,产下孩子,很多血,很痛,比割腺体时候疼百倍千倍。但也没有用,它已经不会长大。
把孩子埋在无良镇,藏在那个楼梯水泥缝里,希望你经过时候,它能看到你,认出你是它父亲。埋时候,你已经来,你很好,虽然认不出,却帮起把塑料袋里孩子埋下去,你很温柔,还提醒,让给孩子买个墓地,藏在这里,尸体会被野狗挖出来吃掉(这段被横线划掉)。
但那是们孩子啊……
为什连野狗都要吃它。
们孩子,它都没有名字。你还没来得及给它取名字。
。
已经活不过这个冬天。
在想,要是你能偶尔想起,就不算真正死去。如果们孩子能生下来就好,你看到他,就会不由自主想起这个蠢人吧。
说到底,们也只认识三个月。三个月,说快是真快。可能以后,过三四年,你都不记得长什样。
所以,不想让你背负感情过辈子,把当个露水情缘,就好。
好希望他父亲能给他取个名字。如果有人能对他赋予深深期待和爱,给他有意义姓名,该多好啊。
努力追上你脚步,为什,到头来,还是场空。
你是那好,那可爱,可为什,就是无法最终拥有你?
和你过每天,都让更痛恨命运。日子越快乐,越幸福,就越痛苦,越懊悔。真爱你啊,跟你在起每分每秒都是值得。如果能以金钱来衡量你好,可能是这世上最富有人。想到,今后再也过不上这样生活,或许有个人,会代替位置,享受你美好,替你梳头发,亲吻你脸颊,听你亲昵呼唤,占据你心和怀抱,就痛到无法呼吸。
为什不能是?
(之后又续段)
很想这说,但是个自私人。或许怕不是死,而是被你忘记。也可能不是忘记,是不在意,放下。
不在,你是应该放下。可很自私,无时无刻不想在你心里生命里留下痕迹。你会记得送你发夹,记得怎欺负你,记得草莓味道,还有这些天们起睡过被窝,甚至当你闻到烟味,会想起。
路走到头,得到结果,可你路还有很长。或许你转眼就忘记这个傻子,会碰到更多更好人,从中间找个共度生。
可想自豪地说,绝对不会有人能比爱你爱得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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