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还拿只鸡,问他喜欢不喜欢吃鸡(如今这些堪塔斯已经学会如何分辨鸡和堪塔斯幼崽==///)。
答案那还用说吗?
作为成长期幼崽,路易从来不会放过到嘴边肉。
虽然平时看起来嘴巴很小,可是路易嘴巴完全张开时候非常大,眼神够好话,就能在他嘴巴张合间看清里面遍布小尖牙。孟九昭曾经试图和他起玩接飞盘游戏,那是个角牛肩胛骨做飞盘,非常坚硬,孟九昭兴致勃勃扔出去,路易屁颠颠追过去,然后。
咔哧——
那只鸡蹲在那边草丛里,不知道正在做什。
哈鲁小心翼翼接近它,那家伙警惕极!哈鲁在距离它十来米时候就被发现!
太好!这警惕性格,正是他需要领头鸡啊!
哈鲁越来越想得到它。
“嘿,伙计~还记得吗?”哈鲁弯下身子,小声开口。
地球史上依稀介绍过可以用海水煮盐,似乎有些特殊地貌地方也可以找到盐——
孟九昭决定明天继续走远点,说不定再走远点,就可以找到盐。
***
哈鲁失去他羊群,习惯放牧生活他非常不习惯。就在这个时候,哈鲁想起那次见到毛衣鸡,灵光闪,哈鲁决定养鸡。
养鸡好,不但可以吃肉,还能吃蛋!
等孟九昭半晌不见路易回来过去找时候,看到就是被路易个用力过猛咬碎飞盘。
连坚硬
对方没有后退,反而是偏着脑袋,像是分辨他是谁。看到这个反应,哈鲁心下稍安,从旁边抓起只母鸡,小心翼翼碰到对方面前。
“喜欢吗?喜欢话,它们都是你。”
为表现诚意,哈鲁把那只母鸡朝向对方扔过去。母鸡不明所以在空中挣扎两下,然后重重砸到毛衣鸡面前。
这只穿着毛衣鸡,毫无疑问就是布莱克家幼崽——路易。
孟九昭在不远处到处找东西,他就跑到旁上厕所,结果刚刚上完还没来得及盖上土,旁边就过来个人。
哈鲁很快抓几只鸡热火朝天养起来,美中不足他抓到是窝母鸡,想要鸡生出更多鸡仔,他必须再抓只公鸡。
不知道为什,他又想起那天见到毛衣鸡。
毛衣实在太抓人眼球,真是让人见难忘,想忘都忘不掉。那只鸡个子非常大,比般鸡大多!和他抓到杂毛母鸡相比,那只鸡毛色顺滑,颜色也黄许多,头上还有高高冠宇,那定是只强壮公鸡。
不知道那只鸡后来怎样——
小心看顾着踱着步子四处捡草籽吃母鸡们,哈姆习惯性用余光扫视着四周。这扫不要紧,他看到什?刚刚还在他脑海里毛衣鸡居然真又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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