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提,在那场“加冕”典礼结束之后,国王干脆利落地将所有参加贵族们客客气气地请到蔷薇王宫中——他只是让士兵们将铁箭对准他们,而不是把刀放在他们脖子上,难道不是已经足够客气吗?
“您打算怎处理?”
白金汉公爵问。
“全都杀比较永绝后患吧?”
国王若无其事地说。
这些谁也没提。
结果如人所愿,该记住事情,该记住人自然会记住。
“天佑罗格朗。”
白金汉公爵说。
国王不以为然。
从那刻起,切都注定。
国王踏着血和战火,重归王座。
白金汉公爵听国王轻描淡写地讲述这路上事情,在心中轻轻地叹口气。
真像啊。
和他父亲。
没弄清楚发生什就丢自己性命。
那根本称不上场战斗,而是场屠杀。
晕头转向援军人马挤在处,互相践踏,而养精蓄锐国王军队像左右交织犬牙,将队伍切个粉碎。
最后,他们几乎是淌着血水和尸体走出来,包括国王,所有人都是身血腥。
博恩男爵活下来。
在国王看来,罗格朗什都缺,就是不可能缺贵族。
随便个贵族,哪个不是有着成打孩子等待继承爵位。这批不省事贵族死,等新贵族成长起来这段时间,就足够国王将他们权利剥得干干净净。
不过,想
说是魔鬼相助倒更恰当点。
国王用格莱斯大公血捍卫自己王座,事情大体上结束,但是接下来还是有很多该做。
比如……
场清算。
啊,不要忘记,们国王在记仇方面也格外有手,那些新王党们是时候为他们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好,真高兴。”白金汉公爵露出个欣慰笑容,“罗格朗如今拥有位真正君王。”
国王发个单音,没有反驳他话。
国王清楚,这系列谋划中白金汉公爵到底承担多少风险。
如果国王真死,那白金汉公爵将彻底身败名裂。如果国王没有及时抵达圣威斯大教堂,白金汉公爵将与新王党誓死血战……
那最后结果,不外乎白金汉公爵与格莱斯大公同归于尽。
不过那不是出于幸运,也不是因为他勇武,而是国王提前吩咐留他条小命。
博恩男爵就是那把兵不血刃骗开城门钥匙。
不过,为防止博恩男爵出卖他们,博恩男爵铠甲被剥下来,并且当他纵马离队时候,军队中至少有十张弓对准他后脑勺——国王字典里似乎没有“遵循常规”这几个字,他也不在意使用手段到底卑不卑鄙。
代表新王党白玫瑰旗帜,熟悉博恩男爵,正确旗语……
城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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