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怎能确定?”弗雷泽终于插上句。在此之前,他直被忽视,他觉得有必要提醒下其他人自己存在。
“呃,你知道。如果你以前见过某个人,你会更容易认出他来。即使你没看清他脸,他身形或是他走路样子也可以帮助你辨别。布伦特十分确定那是个陌生人。不管怎样,这个男人来府邸时候鬼鬼祟祟,就好像他不想被人看到。”
“你相信这个人是个盗贼。”庞德开口说道。
“就在几天前,房子失窃。”丘伯叹口气,似乎因为要不得不再解释遍而有些恼火,“管家死后,人们为进入府邸,不得不打破后门扇窗户。他们原本应该重装玻璃,但却没有这做。几天后,有人闯进去
詹姆斯·弗雷泽,仿佛是与他初次见面。
“个奇怪巧合罢。”事实上,弗雷泽却时常听侦探说世上没有巧合。
在《犯罪调查全景》某章里,他表达他对巧合看法:“生命中切都有种模式,巧合只是这模式短暂地显现。”“这个村子里个年轻人昨天找到,她告诉两周前就在这幢宅邸里死个人。”
“是不是那个管家,叫玛丽·布莱基斯顿?”
“是,她担心些人因此而胡乱指控。”
“你是说,他们认为那个老妇人是被谋杀?”丘伯掏出包普莱耶牌香烟[2],抽出支点燃,他总是抽这个牌子香烟。他右手食指和无名指因为长年累月烟熏而微微发黄,就像老旧钢琴键。“哎呀,那个案子你可以不用费心,庞德先生。亲自调查过,可以告诉你,那纯粹是场意外。她当时在楼梯顶层用吸尘器清理灰尘,被电线绊倒,整个人摔下楼梯,而地上是坚硬石板。她真是倒霉!没人有杀害她动机,而且门还上锁,房子里就她个人。”
“那马格纳斯爵士案子呢?”
“呃,那就是另码事。如果你愿意话,可以进去看看,血肉模糊——没错,就是这个词。如果你不介意话,等先抽完这根烟,里面真是惨不忍睹。”他故意转下叼在唇间香烟,吸口。“当时,们就认为这是起发不可收拾入室盗窃案。这似乎是最明显解释。”
“最明显解释正是避免得出那类结论。”
“唉,你有你断案方法,庞德先生,不会否认它们之前有帮助。可们这次受害者是当地个庄园主,辈子都生活在村子里。起初,看不出有谁会对他心存怨恨。可现在,有人在大约八点半左右时候来过这里,刚巧被布伦特看见——就是那个园丁。他当时刚结束天工作。他没能提供更多具体细节,不过他直觉是那个人不是村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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