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他把信递给。
那封信很重要,所以又原封不动地复印份。
萨福克郡
弗瑞林姆镇
就在层办公室外走廊另端。他从办公室里可以望见外面大街——新牛津街和布卢姆茨伯里街。办公室所处位置更加安静。他有间雅致方形办公室,里面有三扇窗户,当然还有书架,陈列着数量惊人奖杯。查尔斯其实并不喜欢颁奖典礼。他认为它们是无可避免祸害,但这些年来,“三叶草”赢得大大小小奖项——金笔尖[5]、金匕首、独立出版奖——不知怎,它们在这里找到自己归宿。房间里井井有条。查尔斯喜欢知道每样东西位置,他有个秘书,杰迈玛,帮他打理琐事。她似乎不在他附近。他坐在办公桌前,面前摆着给自己打印那份《喜鹊谋杀案》纸稿。看到他直在用支红色钢笔在纸张空白处做笔记。
必须要描述下查尔斯那天样子。他六十三岁,像往常样穿西装打领带,无名指上戴着枚细边金戒指。这是伊莱恩送给他五十岁生日礼物。每次走进光线有些昏暗房间里,他总是让感觉,他就像那部经典电影中教父样。虽然没有那种危险气质,但是查尔斯外表很像意大利人:他目光犀利、鼻梁非常窄,颧骨颇有几分贵族特征。他头发花白,随意地垂下,发尾扫过锁骨。以他这个年龄来说,他身材保持得很好,不是因为他天天往健身房跑,而是他很有自制力。他来上班时经常带着他狗,它现在就在屋里——只金色拉布拉多犬卧在桌子下面折叠毯上打瞌睡。
那只狗名字叫贝拉。
“进来吧,苏珊。”他边说边在房间里冲挥手。
带着那份手稿,走进办公室,坐下,这才发现他脸色很苍白,几乎是脸震惊。“你听说吗?”他说。
点点头。所有报纸上都刊登文章,听说作者伊恩·兰金在《今日》节目里还聊起他。当听到这个消息时,第反应是,他定是心脏病发作。难道这不是最常压垮他这个年龄段男人疾病吗?但是错。现在有人说,他死是个意外,就发生在弗瑞林姆镇附近他家中。
“这是个可怕消息,”查尔斯说,“实在是可怕。”
“你知道怎回事吗?”问道。
“警察昨天晚上给打电话。和洛克警司通过话。想,他是从伊普斯威奇镇打来。他消息和广播中说样——是场意外事故,但他没有提供更多细节。然后,今天早上,就在几分钟前,收到这个。”他拿起桌子上封信,旁边信封被粗鲁地撕开。“早上邮递员送来,是艾伦写。”
“能看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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