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七十二大街拐角下车,往西走半个街区,到普根酒吧。这儿顾客中,非洲后裔不如白人教父多,但无所谓,不找钱斯。找“男孩”丹尼·贝尔。
他不在。
酒保说:“男孩”丹尼?他刚才还在。去顶尖酒吧看看,穿过哥伦比亚大道就是。他不在这儿,就在那儿。”
没错,他在那儿,就坐在酒吧最里面吧椅上。虽然数年未见,但他变化不大,认起来不难。“男孩”丹尼双亲都是黑皮肤黑人,他容貌很像他们,但肤色不同。他是个白化病人,苍白得就像只白鼠,十分矮小瘦弱。他自称身高五英尺二英寸,但总是觉得他谎报大约寸半。他穿着银行家常穿那种条纹三件套和件长久以来难得见老式白衬衫,领带黑红相间,颜色黯淡,黑色皮鞋光可鉴人。回想起来,从未见他不穿西装,不打领带,或是穿破旧皮鞋。
他说:“马修·斯卡德。上帝,只要等得够久,什人都会碰见。”
上去不像妓女,倒更像是女友。几个男人穿着光鲜,只是没人像在北边英里半处见到穿着全套行头皮条客。房间里有种纸醉金迷氛围,不过跟哈勒姆区或时代广场那儿酒吧比起来,这儿更含蓄微妙些。
往电话里投角硬币,给旅馆打电话。没有留言。那天晚上旅馆前招待是个黑白混血儿,他总是在喝止咳糖浆,但似乎并未影响他工作。他还能用圆珠笔做《纽约时报》上填字游戏。
说:“雅各布,帮个忙。打这个电话号码,就说要跟钱斯通话。”
“要是他接电话怎办?”
“那就挂断。”
“向可好,丹尼?”
“老。岁月不饶人哪。你住离这儿还不到英里远,但们多久没见?别怪话糙,比乌龟王
把号码给他。他重复遍,然后问对方是“钱斯先生”吗,说是“钱斯”。
走向吧台,差点儿点杯啤酒,但还是要可乐。分钟后,电话铃响,个孩子接电话。他看上去像是大学生。他大声问这儿是否有个叫钱斯人。没人回答。盯着酒保。即使他知道这个名字,也没表现出来。甚至无法确定他是否听见。
本该在去过每个酒吧玩这个小把戏,也许会有意外收获。但花三个小时才想到这个主意。
是个侦探。在曼哈顿到处喝可乐,却找不到个该死皮条客。在找到那个狗娘养之前,喝那多甜东西,牙都要掉光。
酒吧里有台自动点唱机,张唱片刚结束,另张唱片才开始,是西纳特拉歌,打动,让想起些什。把可乐放在吧台上,叫辆出租车,奔向市中心哥伦比亚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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