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杯咖啡,在后面坐下。房间拥挤,烟
没看过。—棒槌学堂·E书小组—
“书里有个养兔场,处于半驯养半野生的状态。那里食物供应充足,因为人类定期留下兔食。那儿可以算是兔子天堂,只是养兔人目的是要设下陷阱,偶尔享用兔子大餐。生还的兔子从来不提这个陷阱,也不愿谈到它们被杀的同伴。它们有条不成文规定,就是要假装那个陷阱并不存在,而它们死去的同类也从未存在过。”
她讲话时一直看着旁边,此时她望着我。
“知道吗?我觉得纽约人就像那些兔子。我们住在这儿,为的是这城提供的一切——文化,工作机会,如此等等。当这座城市杀掉我们的朋友和邻居时,我们都背过脸不看。哦,有一或两天我们看这些消息,谈论谈论,然后就抛在脑后。不这样的话,我们就得做点什么,但我们做不了。否则我们就得搬家,但我们不想搬。我们就像那些兔子,是不是?”
我留下电话号码,告诉她如果想到什么就打电话。她说好的。
顿街的弗兰·谢克特,她深信钱斯跟她前世有缘,未来无可限量。
“她打算离开她的皮条客。”我说。
“为了另一个男人?”
“我要查的正是这个。”
她从没见过金跟哪个人特别要好,也没注意去金公寓里的男人。不管怎样,这类访客很少晚上光临,她解释说,而她本人又是白天上班。
我乘电梯到大厅,可是到那里后我留在电梯里又回到十二楼。因为找到黑猫并不表示再敲几家门就是浪费时间。结果还真是浪费时间。
我又跟六个人谈过,一无所获,只知道他们和金井水不犯河水。有个男的甚至不知道他的一个邻居被人谋杀。其他人倒是听说了,但并不很清楚。敲过所有门后,我发现自己又回到金的门口,手里握着钥匙。
为什么?因为前厅橱柜里那瓶两百毫升瓶装的“野火鸡”?
我把钥匙放回口袋,走出大楼。按照会议通讯录,我到离金住处几条街外参加午间聚会。
我进去时,演讲人正好结束她的经验介绍。一眼望去,我以为是简。定睛再看,才发现两人并不很像。
“我还以为那件毛皮外套是她自己买的呢,”她说,“她很得意,好像是什么人买给她的,但我觉得她不好意思说是自己掏钱买的才装装样子。我敢打赌她确实有个男友。她炫耀那件毛皮外套的样子很像,似乎那是某个男人给她的礼物,但她并没明说。”
“因为他们的关系不能公开。”
“对。她很自豪有那件毛皮外套,还有那些珠宝。你说她想离开她的皮条客。她因为这个被杀的吗?”
“我不知道。”
“我尽量不去想她已经被杀,以及整个过程和原因。你看过一本叫《海底沉舟》的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