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不过只是顺手拿来看看而己。”
“打过任何电话吗?”
“打到我的服务处说一声,也打给你。可是你不在。”
对,我不在。我当时正忙着在大楼北边的一条小巷子打断一个男孩的腿。
我说:“没打长途电话?”
我必须勉强压抑想把剩下的伏特加统统倒掉的冲动。
“你在这儿待了多久。钱斯?”
“不知道。没注意时间。”
“出门时和门房讲过话吗?”
他摇摇头:“我走地下室,由车库出去。”
“门房看到你?”
“我们算是点过头。他认识我,以为我住这儿。”
“他会记得你吗?”
“老兄,我不知道他会记得什么、忘记什么。”
“他只是周末来,还是也上礼拜五的班?”
知道。”
我走过去,检查横过她头部的那只手臂,果然腕部有道明显的疤痕。另一只手腕也是一样。我站起来,再看一次纸条。
“下一步是什么,老兄?”
我掏出记事本。把她写的逐字抄下然后用一张面巾纸擦掉我留在纸条上的指印,把它放回原位,再用古龙水压住。
我说:“再说一次你昨晚做了什么。”
“就这两个电话,老兄。那可真称不上‘长途’。你能从这儿把一块石头扔进你的旅馆。”
昨晚打电话找不到她,我其实可以开完会后马上过来,当时她也许还有口气。我想像她躺在床上,等着药片和伏特加起作用,让电话铃不断响着。门铃她会不会也同样不管?
也许。或者她当时可能已经人事不知。但我怎么没想到出了差错?实在应该鼓起勇气,破门而入,或许可以及时挽回一命……
是啊,一定的。如果我不是生得太晚,也许还可以从该
“所以他应该没看到你。”
“没人看到我。”
“那你在这儿的时候——”
“我说过了。我查过抽屉和柜子。我没碰多少东西,而且什么也没移动。”
“你看了纸条?”
“不知道。这有必要弄清楚吗?”
“如果他每晚都来,他也许记得见过你,但不记得时间。如果他只上礼拜六的班——”
“我懂了。”
小厨房里,一瓶乔治伏特加立在水槽台上,还剩一寸深的酒。旁边是盒一夸脱装的柳橙汁,空的。水槽里那只杯子装着看来像是这两种液体的混合物,但所剩不多,她的呕吐物闻来也有那么一丝柳橙味。要拼凑这些线索其实不需要什么侦探头脑。药片配上强劲的螺丝刀鸡尾酒灌下去,药性的确会因为酒精而大大增强。
希望这回我服得够多。
“就是我已经跟你说过的啊。我打电话给她,感觉有点古怪。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然后就来了。”
“几点?”
“两点过后。我没注意到底几分。”
“你是直接上楼?”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