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直是那温柔男孩,山姆朋友,总觉得他有颗诗人心。他们非常不同,他和山姆。难以想象他会为救山姆命做到那个地步。他们待那个地方会让他变成那可怕……”
她陷入沉默好会儿,被悲伤淹没。
“战士。”她低声说,翻过页相册。
爱莎不用看照片就知道是谁。
是山姆。他站在沙漠里,穿着军装,拄着拐杖。在他身边站着外婆,她脖子上挂着个听诊器。在他们两个人中间站着山姆最好朋友。狼心。
里,就会包含越来越多真实。
莫德讲述山姆去参加某场战争经历。他和他朋友起,在长达几周时间里都在保护个村庄免受袭击。有些人出于莫德也不理解原因想要杀光那里所有人。最后他们接到命令,放弃村子,但山姆朋友拒绝受命。他说服山姆和其他士兵留下,直到村庄安全,还用他们车载上尽可能多受伤孩子前往几英里外医院,因为山姆朋友认识那里位女医生,所有人都说她是全世界最好外科医生。
他们穿越沙漠途中,轧到颗地雷。冷酷无情爆炸让火团和鲜血如雨般洒下。
“有人死吗?”爱莎其实并不想知道答案。
“所有人。”莱纳特说着他并不想说出口答案。除山姆朋友和山姆自己。山姆陷入昏迷,是他朋友拖着他离开火焰,山姆是他唯有时间救出人。那朋友脸上中弹片,严重烧伤,但在听见枪声、知道他们被伏击时,他抓起枪,冲进沙漠,直射击到只剩他和山姆躺在沙漠中,喘着气,流着血。
那些袭击者是些男孩。孩子,就像士兵之前想要救孩子样。山姆朋友站在他们尸体旁,手上沾满他们鲜血。从此之后,他就变。
没人知道他是如何办到,但他硬生生拖着山姆穿过沙漠,直走到那所医院。爱莎外婆向他们跑去,她救山姆命。他条腿跛,但他活下来。就在那所医院,山姆开始抽外婆抽那个牌子烟。外婆在信里也为此而道歉。
莫德小心翼翼地将相册放在爱莎面前,就好像它是只有感情小生物。她指着张照片,上面是生病男孩母亲。她站在莫德和莱纳特中间,穿着婚纱,他们正开怀大笑。他们三个人都是。
“觉得山姆朋友其实爱着她,但在介绍山姆和她认识后,那两个人就相爱。山姆朋友也许什都没说,他们就像兄弟,那两个人,你能想象吗?觉得他朋友只是太善良,没有说出自己感受,你明白吗?”
爱莎明白。莫德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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