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早忘吧!”刑警这说,像是替整件事情做个结。也许是同情吧?
停尸间位于警察署地下室,那是间幽暗而满是灰尘房间。
两位警察搬来具小型粗糙棺木。“幸亏火灭得早,烧伤面积不大,脸部几乎没被烧到,否则们不会让你看。”
此时已经无心再听刑警说话,只是频频往棺木里窥视。
那就是里中二郎
二郎遗体放在警方停尸间里,大概已经做过解剖。虽然脸上还是绑着绷带,不过已经可以下床走动。但是医生还是不放心,因此叫当班护士陪同前往。
“里中发生肇事车祸,据说是前晚八点左右。”在车里,刑警对说:“之后,们不清楚他行踪。依目前证据显示,只能确定他去趟任职汽车修理厂,然后采取你住宿旅馆。他偷偷进入你房间时间,大概在两点左右。”
“那天晚上十点上床睡觉。”
刑警点点头。
“你说过他来时你在睡觉,所以他先把你勒毙,确定你不会动,才在房里纵火、喝下毒药z.sha。般人车祸肇事,对未来绝望、企图z.sha,也补上什稀罕事。带着家人或心爱人殉情也样。”
闭上眼。原来警方连这个都知道?既然如此,也不用再故弄玄虚。
“不清楚。”轻轻摇摇头,将两手覆在绑着绷带脸上,打算扮演个为爱所苦年轻女孩。“睡到半,突然……突然觉得很痛苦,才发现脖子被勒住。”
“你看到罪犯脸吗?”
“没有。当时很暗,睁开眼睛时已经意识模糊。”
“是吗?”
“他喝什毒药?”
“氰酸化合物。们推断他去工厂就是为把要偷出来,汽车修理厂本来就有很多氰化钾这种东西。”
“他为什不叫也起喝药z.sha呢?”
“因为你在睡觉吧!与其叫你起来,还不如直接勒毙你比较省事。”
省事?这样选择终究是错误。可能他勒颈方法不对,因为没有死,只是时昏迷。虽然还被火团团围住,却还是活下来。
刑警露出明显失望表情。如果现在说出对方是里中二郎话,他工作就完成百分之九十九,然而说没看清楚对方脸,所以这不能算是关键证词。
会儿,刑警又打起精神说:“很遗憾,不过目前结论是——里中二郎打算带着你起z.sha。”
默不吭声。这也在预料之中,不过如此淡然接受,未免也太不自然,赶紧又激动地放声大哭。
“很遗憾!”刑警又说次。
要看里中二郎遗体,警方说没必要,但坚持要看。因为若不经过亲眼证实,就无法下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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