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交错,他终于变成他自己——PerreyReeves,李维斯,“李记”中餐馆小东家,“老祖母”托管所副所长。
从五岁到十九岁,父亲面容在他脑海中已经模糊成个抽象符号,但那个高大背影却直直出现在他梦境里。
高中毕业,他和死党结伴去拉斯维加斯度假,他迷迷糊糊接过陌生人递给他硬币,然后他赢,像傻子样抱着沉甸甸现金,四处打听刚才那个资助他人去哪里。
他像个侦探样找到那人酒店,花二十美金买通计程车司机,尾随对方到Downtown。
炎炎烈日之下,他端着杯西瓜汁站在ThirdStreet上茫然四顾,然后忽然被人勾住肩膀。
李维斯做场很长很长梦。
梦境从上个世纪开始,他背着行囊从广州出发,远渡重洋去往欧洲留学;他在樱花树下与年轻伊藤光谈笑风生;他回到战火纷飞中国,和东北游击队翻山越岭……
他在香港狭小格子间里给妻儿写下家书;他与二弟郑重约定,登上开往广州大眼鸡船。
他在南石头惩教所昏暗牢房里用铅笔头写下所见所闻;他用自己性命赌赢伊藤光残存人性。
他死不瞑目,但他用生命践行自己生信仰。
“别回头,别惊讶,保持微笑。”低沉声音从头顶压过来,他吓得呛下,咳嗽起来。那人连忙顺他背,低声道歉:“抱歉抱歉,帮帮忙吧小朋友,假装和是起OK?”
那人胸口T恤带着微微汗湿气息,那味道让他想起自己失踪十几年父亲。他捂着嘴抬头,看到张棱角分明男性化面孔,眼神犀利中带着温柔。
他耳朵尖莫名有些发烫,不自在地挣扎下,触到对方腋下个硬邦邦物体。他吓跳,这才看清那人花里胡哨短袖衬衫下面居然掖着把枪!
“是警察。”那人耳语着说,嘴唇凑在他耳边,吐出气息带着淡淡
时光倥偬,他重生在个温暖大家庭里,他喜欢在阳光温暖日子里推着祖父去公园散步,听那个满头银发浪子吹嘘自己发家史,还有自己年轻时代盘靓条顺二十八个前女友。
他遇到生挚爱,在女生宿舍楼下点起烟花向她求婚,被舍管追着跑六条街;他二十岁就当爸爸,抱着小小襁褓笑得像个傻瓜。
浪子死,他拆开他留给自己木箱,震惊于家族被血泪浸泡历史;他冒着坐牢风险伪造权限入侵公司系统,查找罪恶真相。
他狠心离开自己妻儿,在无数个孤独夜里与烟草作伴,思考自己看不到光人生。
但他已经做取舍,他只能在无尽之路上继续走下去,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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