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完全违背了我爸的意愿,但是他多少还是帮了一点我的忙。他断了我的退路。在我妈去英国旅行的时候,我和他达成了协议,最初五年,除非我辞职,否则我不能管他要钱。这其实是一个单方面的协议,只对他有意义,因为我本来也是这么想的,我给自己的期限更久,比这久得多得多。我得承认,我和我爸妈的关系比较奇特,从小我妈和我不亲近,她和另一个孩子待的时间更长,是一个我小时候的邻居。因为我没兴趣读书,她就把时间花在那个孩子身上,教她读书,把她压箱底的东西都教给她,结果到了那女孩儿十二岁的时候,我们搬了家,从此失去音信,我曾经偷看过她的日记(她藏得并不隐秘,当然她自己不这么觉得),这么多年,她花了不少精力,去打听那个女孩儿的下落,可是没有一点线索,就好像从来没有这个人一样,那些两人一起在炕上,在小方桌旁边读书的岁月,好像被什么人用手一扬,消散在空气里。后来她爱上了旅游和收藏,我们家有好多画、瓷器和旅行的纪念品,我爸给她弄了一间大屋子,专门放这些东西。昂贵的,独一无二的艺术品,和廉价的,可以无限复制的旅游区玩偶放在一起,看上去也不怎么别扭。我爸从印制烟盒起家,在某一段时期,因为他的运作疏通而造成的垄断,他的印刷机器和印钞机差不了多少,后来他又进入房地产、餐饮、汽车美容、母婴产品。在我大学第三年,有一次陪女孩儿去看电影,正在亲吻时,余光看见电影片头的出品人里,有他的名字。他这一辈子干干净净,对我妈言听计从,自从做了烟盒,就把烟戒了。对于生意上的朋友和对手,他很少在家里提及,我感觉,在他心里,这些人是一样的,他们相互需要,也让彼此疲惫。在我印象里,即使他喝得烂醉,只要想回家,总能独自一人找回来,前提是我妈也要在家,帮他校准方位。我妈通常不会说他,给他煮碗面,有时候他进门一头栽倒,她就把他拖到床上,然后关上门。我爸常说我叛逆,也常说我和他们俩一点都不像。其实,我是这个家庭里最典型的另一个,执拗、认真、苦行,不易忘却。越是长大越是如此,只是他们不了解我而已。
高中一次斗殴,作为头目,我在看守所待了一宿,其他人都走了。其实我也受了点轻伤,眉骨开了个小口,值班的民警给我拿了一板创可贴,坐在栅栏外面和我说话。你知道混混以后有什么出路吗?他说。我记得他很年轻,胡子好像还没有我的密。我没有说话,自己把创可贴贴上,在眉毛上打了个叉。他说,要么变成惯犯,要么成为比普通人还普通的人。我没有说话,他说,你以为你多牛逼呢?你将来能干什么?我没有说话。他跷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