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证人工作后,曹云离开法庭。刚上出租车就接到个电话,打电话来是虾虾保险公司董事海洋。海洋曾经代表虾虾保险公司聘请曹云为律师,曹云也打赢野子索赔七千万。
“曹老弟,有位朋友想认识你。”
曹云道:“海董你太客气。”有可能海洋想介绍业务给自己。
海洋问:“喜欢钓鱼吗?”
曹云回答:“喜欢,但没什时间。”
令狐兰问:“另外方,受伤那名女子有可能是鬣狗。”
曹云回答:“有可能。”
令狐兰面对法官道:“也就是说委托人曾经是鬣狗成员,但是在宫本扇案中无罪释放后,委托人成为鬣狗要追杀目标。所以检方控告委托人参与鬣狗团伙犯罪事实并不成立。”
曹云出庭意义不大,因为他两不相帮。曹云这立场在检控官预料之内。
控辩双方都表示没有问题,曹云准备下庭,这时候四十来岁法官提出个问题:“曹律师,能不能说明下你本人对鬣狗看法?”
:“请问曹律师,你认为被告是不是隶属某方?”
“是。”
“哪方?”
曹云道:“就当时站位来看,受伤红衣女子是单独方,其他人是另外方,包括桑尼在内。”
检控官问:“也就是说,桑尼在无罪释放后,仍旧没有脱离某个团伙,更没有被某个团伙所追杀?”
海洋道:“明天上午,和位朋友想去孤岩垂钓,有没有兴趣起来?”
曹
曹云想会回答:“危害极大。”
“能比较具体说明吗?”
曹云道:“鬣狗是老板制,也就是说鬣狗所有行为都是鬣狗老板意愿体现。就国际鬣狗来说,也许不乏真心想维护正义人。但是即使有这样人,在他掌握强大武力之后,有没有可能利用这武力为自己谋私呢?就算老板是位大公无私人,们都知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老板做出个错误决定,那也会导致鬣狗做出错误行为。所以认为鬣狗是缺乏监督,危害极大个社团。”
这和案子无关,从这个问题可以看出司法态度,不惜要将鬣狗身份完全曝光在媒体之下。就曹云认识,他之前对鬣狗说不上多少厌恶,当证实鬣狗为阴谋杀害名无辜女子后,曹云自然对鬣狗产生厌恶感。
桑尼回答曹云问题,很委婉表示,鬣狗并非没干过相同事,只是从来没有被抓到过而已。
曹云回答:“这只能证明桑尼和某团伙有关,无法证明其他。”
接下去是令狐兰询问,令狐兰问:“当天桑尼和其他几人是伙,曹律师你知道这伙人是谁吗?”
“不清楚。”
“是鬣狗吗?”
曹云回答:“有可能是,有可能不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