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只没有行驶,停靠在海中央,东南方向三海
扣押船只。如果只悬挂个国家国企,其通行权不受除国企所属国家外阻挠。
问题来,假设军舰认为公海上某船只有违法行为,能不能登船抓人?合法登临权有几种情况,第种是,怀疑有海盗。第二种,怀疑贩卖人口。第三种,非法广播。第四种,和军舰悬挂同国企。第五种,挂两种或者不挂国企。
假设名通缉犯在公海船只上,军舰登船扣押人,如果没有符合以上几种情况,这就属于违反公约之类,军舰不仅要放人,而且要承担所有损失。正规做法是通报船只所属国,申请登船,通常对方不会同意抓人,这属于国家尊严问题。正常来说,船只所属国会联系船只船长,具体有什力度,看具体国和国情况而定。
再或者使用紧追权。紧追权非常复杂就不说。船只迟早要离开公海,旦进入某国海域,就可以和某国联系,请某国协助搜船抓人,再引渡回国。
假设A国人在公海区域C国船只杀害B,那情况就超级无敌复杂。理论上船旗国C国、A国、B国都有管辖权。同时要看三个国家他们刑法是怎规定。很多国家规定公海犯罪不管辖,三个国家都不管辖话,那A就无罪。如果三个国家都管辖,并且都按照本国刑法办事,三个国家都可以宣判A,但是A应该归谁,那就很难说。
如果要再复杂点,比如有国家规定,死刑不引渡,他要把A交出去之前,还必须全面审核案件,并且要求C和B国不得对A处以极刑。最后还得关心,到底给A还是给B。
事实上没有人喜欢操这心,因为都认真起来太复杂,未必搞得定。常规做法是,C国扣押嫌疑人,调查案件,将嫌犯引渡,将资料转交给B国。不过,C国如果和B国没有引渡条约……
总而言之,对烈焰法庭来说,公海邮轮是个非常好选择。缺点只有个,需要钱,很多钱。以曹云认识估算,船只共有百三十个客房。正常个人上船玩十天,船票大概两万左右。曹云估算本案开庭费用大概在五百到七百万之间。
五六层配置和烈焰法庭差不多,有武装警卫,不过表面上似乎没有携带枪械。当然就他们水准,对付群弱鸡也不需要枪械。六层为豪华套房、会议室和餐厅,五层全部是有小阳台普通套房。
在熟悉自己所在位置后,乘客们被‘保安’‘请’回自己房间。房间相当不错,甚至可以用豪华来形容。普通游轮通常是标房,而且面积比较小。海狮号邮轮全部是套房,面积超过八十平米,对比来说是相当奢华。也反证烈焰法庭不差钱,否则不用包租这豪华邮轮,普通邮轮租金肯定更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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