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隐错误还在继续,他再次抛弃重点,竟然围绕十三万和十万差价质询证人。
曹云:“魏君很贼,魏君前
备很齐全。谁主张谁举证,魏君已经举证。专家可以说按照去年交易价格说明小狗市价为十二万。作为被告云隐很难反驳,法律没规定这个数据是不是标准,但是魏君证人提出这个定价,是事实,如果云隐没有其他定价方式,或者更好方式,法官会采纳唯份定价标准。”
专家:这块石头是罕见石头,在今年共有两次交易,每颗石头交易价格为百万。
专家说明石头价格,并且说明价格产生原因。个原因罕见,个原因有交易价。特别是交易价很容易反应件物品价值。
云隐要反驳,必须说明两次交易并非同等交易,不能作为参考。这样来,他要举证难度就非常高,他要否定存在是事实。其次云隐必须提出自己认为合适定价原则。比如03时候官方表明石头价格是十万,这很有力。但是如果魏君提出04年官方表示石头价格是20万,法官会采纳20万,因为数据比云隐新。
现在魏君证人专家提出小狗在去年交易价格是十二万只,云隐再去说八年前小狗成交价为三万,不会得到法官支持。
看似云隐很有自信,实际上这步是作死。并非犯忌讳,原告证人肯定是有利于原告,除非原告律师专业水平不行。被告竟然要求原告证人出庭作证,这已经是个大错误。作为被告,应该尽可能阻止原告证人出庭。
比如云隐可以说,需要魏君先说明证人专家权威性,才允许证人出庭。魏君必须要证明这点,否则法官是不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等同证人证明小狗市价作废。如果魏君没有其他准备,小狗就会按照三万价格计算。
曹云:“水货,这是碾压局,航,你得去当导师,否则挖掘不出魏君潜力。”至于云隐水准和潜力,到这里为止吧。
陆航提醒:“曹律师,是原告代理律师,魏君代表出庭。”他是以身体不适原因坐听审席。魏君还在实习期,但是毕竟有律师执照,小案加上原告律师没有提出疑义,法庭也不会过于较真。而且陆航坐听审位,是削弱原告力量,并非加强原告力量,原则上是没有问题。
证人出庭,两名证人,第位证人是犬类专家,并且还有东唐大学客座讲师身份,他介绍红藏獒情况,名贵原因,从科学角度说明小狗价值是比较高昂。另外位专家是市场专家,他带来两份书面证据,是交易合同复印件,去年共有两只红藏獒幼崽在东唐五区宠物市场交易,只成交价格为十三万,只成交价格为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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