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然性证据就是优势证据累积到定程度,量变转为质变。如同叶澜在机场被诬陷案,曹云就是通过询问,次次揭穿诬陷者谎言。诬陷者谎言越说越多,导致最终质变,让原本处于公正法官也表明态度,公开表示对诬陷者证词和人品持严肃怀疑态度。
王小姐处境是样,因为她口供笔录在重要细节上几乎都不致,上法庭,王小姐很难抵御检方轰炸式提问。
法理中,刑案证据不足就为无罪,盖然性证据属于比较特殊主观证据。也是英美法系中,律师会让被告穿戴整齐原因,个干净整洁人总是比较有主观说服力。
那问题来,为什王小姐口供和笔录会出现前后矛盾呢?实际上也比较正常,捡到百块钱,去找失主,可以光明正大说:拾金不昧。你要问如果找不到失主,你会留下钱吗?说实话:会。你希望找到失主吗?伟光正:希望。自私:希望也不希望,不知道。人言行经常性会不致,理智控制思维,有些事和想法不能表露和表达出来。但是从笔录转为审问后,因为环境和压力变化,可能导致王小姐思维脱离理智控制,或者理智做出错误判断。
最重要点,王小姐没有在脑海里将事情经过进行无数次演化,因
析和告诫自己哪些话不能说。
在曹云说明之下,魏君舍弃其他材料,专门对几份审问口供和笔录进行比较,果不其然发现很多问题。诸如,警方问,你单独去年轻男子房间之前,有没有考虑过会发生些事?王小姐笔录:相信孙地为人。口供A:肯定考虑过,反正不会吃亏。口供B:有些害怕,有些期待,感觉挺刺激。
警方:你有没有第时间推开孙地。
王小姐笔录:是。口供A:犹豫下,还是推开。口供B:力气太小,没推动。口供C:他直接把拉倒。
警方:你喊救命是在谈心之前,还是谈心之后?
王小姐笔录:谈心之前。口供AB:谈心之后,他推。口供C:有喊救命吗?
魏君:“不对啊曹律师,警方在四分钟左右到达客房,如果是谈心之前喊救命,警察到达时,应该还在谈心。”
曹云想会:“也许孙地很快呢?喊救命,谈心,结束,争吵,推搡,警察到达。”
魏君:“分钟?”
曹云道:“鬼知道,反正你就记好,有可能是谈心之前,也可能是谈心之后。没说,站队控方,以王小姐前科,加上漏洞百出证词,可以将王小姐告上法庭。检控官在法庭上询问王小姐,在很多重要问题和细节上,王小姐怎回答都会违反自己和笔录和口供。检方通过来回询问,导致出现盖然性证据,王小姐被定罪可能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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