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认识十天八天,却好像已经认识辈子。
无聊,特俗气。
可是,是小刀啊……
他不远千里回来大陆,这趟精心织构筹谋已久他为什?他顺水推舟如愿以偿住进严总家他为什?他今夜定盛装出席麦允良演唱会又为什?而在此时,这些重要议题好像又都不重要……凌河是在不知不觉间眼眶发痒、鼻塞、喉咙痛,症状发作类似春季过敏,他对严小刀这个人就是严重过敏!
凌河望着严小刀,尽量用十二分真诚语气说:“严总,原本也不会久住你这里,或许再过十天半月就不在这里,不愿辜负您好意,太浪费。”
严小刀微摇头:“不会浪费,将来你找到更合适住处,琴也跟着你搬走,就是送给你。”
这事木已成舟,都没法拒绝。凌河认为他若是此时说“太贵重不敢收”之类屁话,就显得忸怩作态太不爷们,墨墨迹迹不符合俩人性情作风。
严小刀又不缺这百八十万块钱,其实他凌河也不缺这笔钱,都买得起。豪掷百万买琴,就是见如故相送知音,与钱无关,两人心里都懂。
凌河笑问:“严总其实有意偷师,你是想跟学弹琴吧?”
“可不是!”严小刀自嘲道,“不然每回都是那三首半,都没法出去跟那帮文化人儿大老板嘚瑟!拜托你凌先生,多多关照,勉强栽培下这个不识谱不入流学生。”
有些人,认识十年八年,好像也没怎解对方,没剩多少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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