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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你到底喜欢我吗?(3 / 11)

地下城有喜事。

这是从饥荒开始后,难得喜事,有新人要成亲结婚

这对人还是他们从前村里孩子,自幼青梅竹马,从前两个人直没有挑明心意,经历过这次饥荒和生离死别后,才勇敢起。

简成希作为地下城主心骨当然也被受邀去现场。

新娘穿着红色衣裳,美丽又漂亮,是个兽

简成希听着她话,垂下眸来:“高兴……”

可是他和厉凌风。

为这个孩子高兴人,好像只有他自己。

原本他还没有意识到这点。

直到昨天。

简成希看着面前碗里粥,有些晃神。

这小米粥炖很烂,里面还有着肉丝,他抿口,大米香气格外香。

绯云看着他,有些叹息开口道:“丈夫刚在时候,他也是个没什能耐人,后来起发家,他变得有钱有势后人就变原本认为这世上所有突发横财,从落魄到风发男人都是个样子,直到看到厉将军,人和人之间真不同,他对你,是没。”

简成希抿抿唇,轻轻点头。

厉凌风确对他很好。

为整个房间渡上层金色光芒。

外面有孩子们玩耍声音。

简成希坐起身来,他穿好衣服走出去,刚好看到绯云。

绯云带着孩子们在外面晒咸菜。

简成希走出门,对着它微笑笑,轻声道:“云姐。”

直到现在,他才慢慢发现,好像对于这个孩子到来,厉凌风从来都没有表现出来高兴过。

为什呢……

对于他们孩子,他真点也不曾期待过吗?

*

午后

“你怎?”绯云看他:“你有心事?”

简成希抬头,强迫自己扯出抹笑容来:“没有啊。”

绯云笑笑:“你性子直,从来都装不住事,所有事情都写在脸上,你要是有什可得说出来啊,不能憋在心里。”

简成希应声。

“你现在日子多好过啊,你和将军两个人现在身份和地位都有,又多个孩子。”绯云拍拍他手,温柔说:“这是天大好事啊,高兴都不来不及呢,别为小事心烦!”

“你醒呀。”绯云穿着素色裙子,不管是在天空城还是在地下城,她都是永远保持优雅女人:“厉元帅已经走,虽然你还在睡,但是厉元帅交待过不要吵醒你呢,锅里还给你炖粥,他说你最近不爱吃肉,所以粥里炖肉丝。”

简成希顿顿:“将军让?”

绯云点点头:“对呀。”

不远处小厨房离很近,绯云去里面盛好粥端来,客厅里很宽敞,因为地下城暖气少,所以直都烧着炕,倒也暖和。

绯云将粥喝饭菜摆到桌子上,轻声道:“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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