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豫园雅集原定是二十三日和二十四日两天,但到二十四日下午,有苏州府嘉定县、昆山县三十三名生员和童生慕名赶来,要求参加翰社,张原让人记下这些生员和童生名字,说他与两位族兄过几日将取道苏州前往南京,到时可与苏州府诸生晤,再议入社之事——
因为这些苏州士子到来,豫园雅集就延长到五月二十五日,学有所成诸生分别升座开讲,互相交流制艺心得,堪称近年来东南最大士人论文集会,上海县令和县学教谕都派人请
翰社总社首非你莫属,在下甘拜下风。”
夏允彝是个很磊落人,张原对他也是惺惺相惜,刻意结纳,所谓倾盖如故,正可以说二人之友情。
张原便依“九字决”讲文章法,旁征博引,其新奇思想,让三穗堂上诸生见识大开,古人云与君席谈胜读十年书,非虚语也,张原以他两世见识和今生苦读求学,对为文之道领悟极深,在座诸生听得都忘张原是十七岁少年,只把张原当作谆谆良师——
当日午后,诸生在各县分社社首签名簿上写下自己名字,翰社现在真正社员只有张原兄弟三人和三县社首、社副共十二个人,其余诸生需要审核,并不是窝蜂谁都能参加。
这天夜里,张原与夏允彝、杨石香、潘若甫数人共议翰社规条,初创期规条尽量简单明,是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有生员功名,童生中才情卓异者也可援招入社;二是贪婪无耻者、倚势武断乡里者、孝道有亏者不得入社,即使时不察混入社中,经人检举核实后也要予以革除;三是不得以翰社名义聚集社员要挟官府为己谋私利,符合这三条才能成为翰社社员——
杨石香和潘若甫对这第三条规定颇有微词,认为诸生参加翰社就是寻求庇护,若都依这第三条,以后受冤屈岂不是得要忍气吞声?
张原道:“翰社发展壮大,般人谁敢欺负翰社人,即有遭冤屈,可先由分社社首出面向有司申诉,若还不成,就写信告诉,们起设法为社员伸冤。”
维护自己社员利益,这是增强翰社凝聚力表现,有限度护短是很有必要,不然话谁愿意参加翰社,切党社都是利益共同体,过于理想化、纯洁化党社是空中楼阁,将事无成——
张原既有这样承诺,杨石香、潘若甫就对这三则规条没有任何异议,从此番倒董,他们见识到张原胆识魄力和敢于担当,有张原为翰社社首,翰社必能发展壮大,那时不必担心被欺负,倒是要约束社员不得仗势欺人——
翰社规条暂定就这三条,拟明年三、四月间在绍兴山阴举行翰社第次社集,届时再重议规条、审核社员、编著翰社会员姓氏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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