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清玄点点头,找到纸笔之后,听狼笛口授。
狼笛咳嗽两声之后酝酿下,神情倏然变得柔和,声音轻柔:“至亲爱米琳娜,玫瑰,离开你已经个月……”
从狼笛开始说话叶清玄就忍不住掉地鸡皮疙瘩,封简直充满英文中所有肉麻词汇信足足有三千字之长,以至于写完之后叶清玄都忍不住松口气。
终于结束!
“咳咳,接下来是第二封。”
在床边,沉默少年接过话茬。
“嗯?”
狼笛愣,这是才察觉到少年存在,顿时有些尴尬:“呃,抱歉……你看过那本书?”
“藏书室里有,在抄写其他书时候曾经看到过。”叶清玄笑笑:“只是看过而已,书中很多道理都很深奥,读不明白。”
狼笛顿时有些脸红,毕竟这是他去年才在老师督促下恶补地课程,而且到现在还没看完……
“圣哉,圣哉,圣哉!全权神明,清晨众歌声,穿云上达至尊……”
狼笛是被教堂中圣诗吟唱给吵醒。他睁开眼睛,只觉得伤口剧痛,眼前发花,而且又渴又饿,情况糟糕到想要死掉……
“老师你骗。”
狼笛声音有些哽咽:“谁说出来趟不会后悔!?”
“先生,你醒?”
狼笛眨巴着眼睛,看着他变绿脸色:“至亲爱爱莲,玫瑰,离开你已经个月……”
“等等!这和上封信内容完全样吧?而且爱莲和米琳娜是两个姑娘吧?!”叶清玄目瞪口呆:“你脚踏两只船?”
“不不,只是同时和三个女孩儿在交往而已。”
“……你厉害!”
三封信写完之后,叶清玄却发现狼笛完全没有停下来意
“神父说你需要在这里休养段时间,如果你觉得无聊话,可以帮你找几本书看。”
“不用,看到书就头疼。”
狼笛揉着自己额头,有些苦恼,很快他眼睛亮起来:“你懂拼写,没错吧?”他抓住叶清玄手,眼神诚挚:“帮个忙!不然死定!”
“呃,请讲。尽量。”
狼笛兴奋地挥手,动作扯到伤口,疼地他阵龇牙咧嘴,还勉强自己强挤出笑:“如你所见……现在抬抬手都会觉得想死,你能不能帮写几封信呢?”
在他发昏地视界里,出现白发地少年。他手里端着地上餐盘和水。
狼笛没空注意少年那带有明显东方特征白发,眼神已经被食物所吸引。
就在顿畅快地狂吃和狂喝之后,他终于心满意足。回忆着路坎坷和出发时意气风发,狼笛忍不住感慨:
“大多数人都会发现他们从未后悔事情都来自于错误,但发现时已经太晚。”
“马克斯韦尔,《驳独立论》,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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