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饿三天,口气吃完整只兔子,剩下两只用洗干
塞斯没说话也说不话,他走得头也不回,走得那叫个决绝。
只留毓秀愣在原处,很快,他脸由青转红,姗姗来迟羞耻感爬满他整张脸。
他脸颊和耳朵越来越烫,他心跳快得仿佛要炸开。
该死塞斯!
跑什跑?他又不会吃他!
谁知塞斯被他突如其来动作吓跳,条件反射性地往后靠靠。
“……”毓秀没亲着,很无语,抬眸看去,“你干什呢?”
尽管面对是个头骨,可毓秀神奇地从塞斯刚才动作中感受到对方惊慌失措。
塞斯像个未经人事纯情小伙子似,不说话,也没有丝毫反应,就这样望着毓秀。
毓秀很头疼。
周围全是小石头,如果摔倒话指不定要磕到哪里。
已经跑到毓秀面前塞斯见状,也呆住,他似乎才想起这个小人族已经是个有翅膀半精灵族,哪儿有那容易摔倒?
两人对视半晌。
毓秀后知后觉地想明白刚才塞斯焦急原因,他个没忍住,扑哧声笑出来。
塞斯没动,沉默地看着毓秀。
难道他看起来很像吃人怪物吗?就算他要吃人,他也是去找人类吧?塞斯满身尽是骨头有什好吃?
毓秀郁闷极,唯有点安慰是塞斯逃走前把包袱和野兔留下。
他背上包袱,接着拿起野兔去河边清洗,顺便剖掉野兔内脏。
由于在这野外没有烹饪条件,毓秀只能随便拾些柴火,搭起火堆后便把三只野兔放在火上烤。
好在梅准备齐全,各式各样调料都用小罐子装上些,在烤好野兔上抹层调料,顿时香味扑鼻而来。
他差点忘,这个世界塞斯还真是个未经人事纯情小伙子……不,是老伙子。
用那些仆人们语气来说,就是——噢老天,们尊贵伟大塞斯陛下居然是个活三百岁处男。
毓秀颇为尴尬地咳嗽两声,想想还是不甘心,准备再尝试次。
结果他刚要往前凑,塞斯倏地站起来,转身就往回走。
毓秀脸都青:“塞斯,你去哪里?”
主要是塞斯只有副骨架,没有肌肉和神经,毓秀不知道塞斯此时此刻会是什表情。
他只觉得塞斯这副模样呆呆、傻傻,又可可爱爱。
他捂着肚子哈哈直笑,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随后想起什,对塞斯招招手:“坐下来。”
塞斯依然是那个有些洁癖塞斯·埃利奥特,但是在毓秀面前,他早已没脾气,听话地席地而坐。
毓秀很不好意思,喊塞斯坐下来不过是不想自己厢情愿主动罢,他扑扑翅膀,飞到塞斯面前,找准塞斯嘴巴位置,小心翼翼地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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