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早就知道,在这些高高在上修士眼里,他只是个漂亮玩具,不需要情感,任凭主人改造成喜欢模样就好。他经常恨不得自己能疯,傻,就像大多数奴隶那样,失去思考能力,毫不在意地过狗样生活,乖巧地用身体讨好主人。
可惜他心里总是留着丝清明,冷冷审视着狼狈自己,然后千刀万剐……
或许,他已经疯……
炉火不知何时缓缓升高几分,药水温度越来越热,越无欢脸也越来越烫,他却感受不到这灼人热度,将头深深地埋入血色药水中,直到淹没口鼻,不能呼吸。他不想起来,只盼着永远沉在里面,让滚烫水流能把自己身上污秽清刷干净,最好连骨头都化掉。
宋清时察觉身后安静得有些不对劲,他回过头去,发现是自己刚刚说话时分心,没有控制好丹火,让水温升高好几度,滚烫得厉害,越无欢已经消失在水面。宋清时顾不得许多,起身扑过去,伸手在缸中把人捞出来。
喜欢被看。”
“尊主说笑,”越无欢双眼冷下来,他沉默片刻,从水中探出,长发湿漉漉地贴在肩上,就如刚刚出水鲛人,身段集天下间完美,肌肉骨架均匀,没有半分赘肉,细腰只够盈盈握,却能看见里面隐藏力量。他倚着缸缘,凑近宋清时耳边,轻轻吹着气,双凤眸极尽妩媚,那颗红色泪痣艳得能夺尽人心,声音如魔物在诱惑,“奴这下贱身子有什看不得?看过人……数也数不清,他们都说奴身子美得很,浪得很,离男人连路都走不动,是天生就该被看……”
宋清时迅速打断他话,重复:“你不喜欢被看。”
越无欢看他许久后,沙哑道:“奴已经不在意。”
宋清时不知道该怎解释,却极坚持:“你不喜欢。”
湿漉漉美人被拖入怀中,他紧闭双眼,无力地垂下四肢,卷曲长发紧紧贴白皙肌肤上,水滴落满地,让背后合欢印艳得刺眼。宋清时却感受不到任何旖念,他迅速把人平放在地上,确认脉搏,进行心肺复生术和人工呼吸。
越无欢吐口水,睁开眼睛,迷迷糊糊地发现宋清时脸近在咫尺,他甚至能看见那双黑白分明,清澈到底眼睛里全是自己影子,眼眶因丹
不喜欢事就可以不要吗?
越无欢觉得这话很可笑,他刚被送去陪客那些年,也曾被哄着说过不喜欢,不想要。结果只是被找出弱点供人取乐。
他不喜欢被看,就要次又次在广场、在宴会上摆出最不堪姿态给所有人看。
他不喜欢浪言浪语,就要被各种各样药物和刑具折磨,直到学会用声音助兴……
直到放弃羞耻,放弃尊严,假装出对这些事都很喜欢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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