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第种规则应当作为社会主要鼓励学习规则。这就是自然科学。古典中国历史有段时间走到岔道上,这个岔道就是社会放弃对条规则探寻,转向对第二条规则探寻。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人生最成功事情就是坐官,做能管理民众官。对第二条规则探寻到极致,就是第条规则荒废,自然科学大大落后于西方。驾驭民众手段成为人才标准,并且诞生当时领先世界繁杂官场文化。这种官场文化,恐怕只有21世纪议会时代纸牌屋场面才能媲美。
人与人之间关系要知道,但是绝不能荒废对自然科学认识。然而由于科技手段原因,如果在人与人之间关系判断要弱点,那就会吃亏。比如说上面那个笑话,如果当时场景被全方位录制下来,并且可以读取犯罪者当时想法记忆,就不存在法学上狡辩。说到底还是科技达不到,造成人可以
而是要担心自己是否会背叛给予自己变革力量阶级。历史上多次农民起义就是在上层坐皇位夺天下抢龙椅惯性思维下背叛起义者最初要求官府公平对待农民阶级初始愿望。
现在已经专心做这个位面演变人任务任迪,已经容不得自己最初努力被任何背叛。既然工农党定位成管家这个地步。那内部制度上就必须和约束普通人法律就必须有所差别。
任迪在没穿越前在网上看到这样个笑话:
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bao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
正常判决那就是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
如果这人是法学本科,那就会改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最后以强*未遂,初审判三年,因为强*罪与入不入室无关。
如果这人是法学研究生,那会这样改,想强*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中止,因无损害后果,就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如果是刑法博士,就会这样改,自己看上这家男主人,想强,bao他,没想到女主人先回来。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男人属于犯罪,这人二审被无罪释放。
这个笑话,任迪当时看看只是笑而过。但是现在必须这是个很沉重问题。尽管规则看起来是公平,但是对规则熟悉程度不同人并不公平。就像人熟悉自然规则,学会用火那和动物之间就不公平。
人类在这个世界上要学习两种规则,第种规则就是自然物质规则这个就是现代自然科学,第二种规则就是人与人相处规则。然而第二种规则发展,是建立在人类能更好探寻第种规则基础上。切社会法律发展方向都是为能让社会生产力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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