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他,就砸不;没他呀,准玩完!算吧,咱们先打几圈吧!"
东阳还有事,大赤包还有事,胖菊子也还有事。可是中国人事遇见麻雀也不怎就变成没事,大家很快入座。
亦陀在大赤包背后看两把歪脖子胡,轻轻溜出去。他去找程长顺。
生活困苦会强迫着人早熟。长顺儿长点身量,也增长更多老气,看着很象个成人。自从小崔死后,他就跟丁约翰合作,作个小生意。这个小生意很奇特而肮脏。丁约翰是发现者。在英国府,他常看到街上大车大车往日本使馆和兵营拉旧布军服。军服分明是棉,因为上下身都那厚墩墩。可是,分量很轻,每车都堆得很高,而拉车人或马似乎并不很吃力。这引起他好奇心。他找个在日本军营作工友打听打听。那个工友是他朋友——在使馆区作工友都自成帮——可是不肯痛痛快快告诉他那到底是怎回事。丁约翰,身为英国府摆台,当然有些看不起在日本军营作工友朋友,本想扬着脸走开,不再探问。可是,福至心灵,他约那个朋友去喝两杯酒。以个世袭基督教徒而言,他向来反对吃酒;但是,为满足自己好奇心,他只好对上帝告个便。
酒果然有灵验,三杯下去,那个朋友口吐真言。那是这样回事:日本在华北招收许多伪军,到冬天当然要给他们每人身棉军衣。可是,华北棉花已都被日本人运回国去,不能为伪军再运回来。于是日本策士们埋头研究许多日子,发明种代用品。这种代用品无须用机器造,也无须在上海或天津定做,而只需要些破布与烂纸就能作成。这就是丁约翰所看到车车军衣。这种军衣碰就破,湿就瘫;就是在最完好时候,穿上也不挡寒。虽然如此,伪军可是到底得着军衣——日本人管它叫作军衣,它便是军衣。
这批军衣承做者是个日本人。日本人使馆工友们贿赂这日本人,取得特权去委托他们自己亲友制作。那位朋友也便是得到特权个。
丁约翰向来看不起日本人,不为别,而只为他自己是在英国府作事——他以为英国府个仆人也比日本使馆参赞或秘书还要高贵多。对于这件以烂纸破布作军服事,从他基督徒立场来说,也是违反上帝旨意,因为这是欺骗。无论从哪方面看吧,他都应该对这件事不发生兴趣,而只付之笑。但是,他到底是个人;人若见钱而还不忘英国府与上帝,还成为人?他决定作个人,即便是把灵魂交给魔鬼。况且他觉得这样赚几个钱,并不能算犯罪,因为他赚是日本人钱。至于由他手里制造出那种军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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