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章(2 / 6)

将脑袋钻进最暖和翅膀下羽毛里,毛毛虫蠕动,伯劳鸟腹中蛋孕育成功。有时候,原野静悄悄,耳膛内只有细微响动,声粗号,声尖叫,阵野草迅疾瑟瑟声,阵流水淙淙响,阵踏在泥土和石子上蹄声,而蝉鸣声高出切之上。响声个接个消失,听觉不断辨别出新声音,就像那拆着团毛线手指,感觉到每根毛线变得越来越细,细得几乎感触不到。同时青蛙直在鸣唱,作为种背景并不影响其它声音传播,如同太阳光不因星星不断闪烁而起变化。相反,每当风吹起或吹过,每种声音都会起变化并成为新声音,留在耳膛内最深处只有隐隐约约呼啸声或低吟声,那是大海。

冬天到,柯希莫替自己做件短皮上衣。他自己动手缝制,用是他猎获各种动物毛皮:野兔、狐狸、松貂和雪貂。头上直戴着那顶野猫皮帽子。他还用羊毛编织几条裤子,膝盖处缝上皮子。至于鞋嘛,他最后懂得在树上走最好鞋是拖鞋,他做双,不知道用是什皮,也许是獾

他就这样抵御寒冷,应当说明是那时候们这里冬天是温暖,没有现在这冷,人们说是拿破仑把冷风从俄国带出来,让它直跟到这里。但是,那时候冬天在野地里露宿也是不好受事情。

柯希莫找到用皮囊过夜办法,不再搭帐篷或茅房。皮囊毛向里,吊在树枝上,他钻入皮囊,头脚全进去,蜷缩着睡得像婴孩样甜蜜。如果夜里有异常响动,从皮囊口上就会伸出那顶皮帽、枪杆,然后是眼睛睁得大大他(人们传说他眼睛变得像猫和雕样能在黑夜里发光,这可从未没有看见过)。

早上情形相反,当松鸦开始欢叫时,从口袋伸出两只握拳手,拳头向上升,两条胳臂向外张开,他缓缓地伸着懒腰,伸着伸着就露出他那打哈欠脸,他那肩挎猎枪和火药袋上身,他那罗圈腿(由于总是匍匐着爬行和蹲立习惯,他腿开始变得弯曲)。这两条腿跳出来,蹦几下,然后耸耸肩,伸手在皮上衣内搔下痒,柯希莫就清醒,新鲜得像朵玫瑰花,开始天。

他向泉水走去,因为他拥有眼悬空泉水,这是他发明,或者最好说是藉助自然条件建造。有条溪水流到悬崖边,变成瀑布落下来,瀑布旁边有棵橡树向上高高地伸出枝干。柯希莫呢,就用段杨树皮,约有两米长,做成条水渠,将水引至橡树枝上,这样他就可以喝水和洗浴。他洗澡可以作证,因为看见过几次,洗次数不多,也不是每天都洗,但他是洗澡,他还有肥皂。有时心血来潮,他也会用肥皂洗衣服。他特地弄个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11处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是一部特工穿越、架空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爱情与信念的故事,现代高端特种女兵携手身负血仇燕北世子,对决智谋齐天的冷面公子,在历史的飓风下,一起掀开了西蒙大陆这部染血的古卷——百折不挠的秀丽将军,薄凉腹黑的青海之王,血凝如铁的燕北王者,隐忍决绝的怀宋公主,玩世不恭的卞唐太子……当道义遭遇爱情,仇恨与苍生怎样取舍?在弥天灾难忽然降临的那一刻,是该低头认命还是奋起反抗?!
最新小说: [综英美]摩拉克斯被当古神召唤后 打死不转职的道修 革命儒生 【快穿】随遇而安 体面人生 国家分配的男友不可能这么甜【ABO】 李小龙 : 神话和真实 您请随心所欲地毁灭 论守护者的多样性 我在狗血文里当白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