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有十五个玛雅宽,二十个玛雅长。她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她有次花下午时间,通过在室内次次躺下而测量出来。幸好没有超过三十个玛雅长,因为那天她最多只会数到三十。
从她在地板上有利位置望出去,人们就是鞋子。夏天是凉鞋,冬天是皮靴。莫莉克洛克有时穿高度到膝部红色皮靴。a.j.穿是鞋头为白色黑色运动鞋。兰比亚斯穿是圆圆大头鞋,伊斯梅穿时而像昆虫时而又像珠宝平根鞋。丹尼尔帕里什穿棕色懒汉船鞋,鞋里还装着便士。
就在书店上午十点钟开门营业之
1985/理查德鲍什[54]
胖乎乎女孩跟爷爷起住;她参加体操训练,好在小学汇报演出上表演。
你会对自己有多关心那个小女孩能否完成那个手撑跳跃感到惊讶,鲍什能把这种似乎是个小插曲作品写得惊心动魂(不过显然他目也在于此)。你应该记住这点:次手撑跳跃表演,完全有可能像坠机事件样戏剧性十足。
成为名父亲后才读到这个短篇,所以无法说在遇到玛雅之前会不会同样喜欢它。这辈子经历过些阶段,那些时期会更有心情读短篇小说,其中个阶段刚好也是你蹒跚学步时候——哪有时间读长篇小说呢,小女孩?
——a.j.f.
玛雅通常在日出前醒来,这时只能听到a.j.在另个房间里打呼噜声音。穿着连体睡衣玛雅轻手轻脚走过客厅,来到a.j.卧室。她开始是悄悄地说:“爸爸,爸爸。”如果不管用,她就叫他名字;如果还不管用,她就大声叫他名字;如果叫也不管用,她就跳上床,不过她宁愿不用这种恶作剧做法。今天,她刚到说话那步,他就醒。“醒醒,”她说,“楼下。”
楼下是玛雅最爱去地方,因为楼下是书店,而书店是世界上最好地方。
“裤子,”a.j.嘟囔着说,“咖啡。”他嘴里气味就像被雪弄湿袜子味儿。
下到书店有十六级台阶。玛雅坐在那里级级往下滑,因为她腿还短得不能自信地级级走下去。她摇摇晃晃地走过书店,经过那些里面没有画书本,经过贺卡。她手滑过杂志,把放书签旋转货架转下。早上好,杂志!早上好,书签!早上好,书本!早上好,书店!
书店墙上有木质护墙板,刚好到她头顶那高,但再往上是蓝色墙纸。玛雅手摸不到墙纸,除非站在椅子上。墙纸上有种表面不平整、旋动图案,她把脸贴上去摩擦,感觉挺舒服。后来有天她在书中读到“锦缎”这个词,她想:对,当然应该叫那个名字。与此形成对比是,“护壁板”那个词让人极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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