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人力量,却给他无穷欲望。
这时,唐太斯正循着条岩石夹道走着,这条小径是由道激流冲成,从各方面来看,这条路上大概从未有人走过,他觉得这带定有岩洞,就步步向前走去。他现在是在顺着海滨走,路走,路极其注意地察看最细微迹象,他自认为在某些岩石上可追踪到人工凿出记号。
“时间”给切有形物体披上件外衣,那件外衣就是苔藓,还有件外衣是把切无形事物包裹在里面,而那件外衣就叫“健忘”,可是它对于这些记号却似乎还相当尊重。这些记号相当有规律,大概是故意留下来,有几处已被覆盖化丛丛鲜花盛开着香桃木底下,或寄生地衣底下。
所以爱德蒙必须拂开花枝或铲除苔藓方能看到在这个迷宫里给他指路标记。这些痕迹重新燃起他心中希望。这难道不是红衣主教留下来,以备在横祸到来时候,给他侄子做路标吗?但他却没有预料到他侄子竟会和他同时在飞来横祸下毕命。假如个人要想埋藏宗宝藏,显然是喜欢选择这个孤僻地方。只是,这些泄露秘密标记,除最初创造它们人以外,有没有引起过别人注意呢?这个荒凉奇妙小岛是否守着它那宝贵秘密呢?
由于路面崎岖不平,爱德蒙同伴们看不到他。当他追踪到离港口六十步远地方时,记号中断,记号中止地方并不见有什岩洞。只有块圆形大石头稳稳地立在那儿,似乎成唯目标。爱德蒙心想,或许他到达地方不是终点而是个起点,所以他又转向,按原路追踪回去。
在这期间,他同伴们已把饭准备好,他们从处泉水那儿弄点清水来,摆开干果和面包,烤那只羔羊。正当他们把那香气扑鼻烤羊肉从铁叉上取下来时候,他们看见爱德蒙象只羚羊那样轻捷而大胆地在岩石上跳来跳去于是他们按刚才约定信号,放枪。那猎手立刻改变他方向,迅速地向他们奔来。正当他们注视着他那敏捷跳跃,惊奇于他大胆时,突然只见爱德蒙脚下滑,他们看到他在块岩石边缘上摇晃下,就不见。他们立刻向他冲过去,尽管爱德蒙在各方面都比他们高出筹,他们却都很爱戴他,而第个跑到那儿是雅格布。
他发现爱德蒙直挺挺地躺地那儿,身上流着血,几乎已失去知觉。他是从十二尺或十五尺高地方滚下来。他们往他嘴里倒几滴朗姆西,这服药,以前曾对他很有效,这次也产生和以前同样效果。他睁开眼直叫膝盖痛得厉害,头觉得很重,腰也痛得厉害。他们想把抬到岸边去,由雅格布指挥着大伙抬他,可是他们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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