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不如说,不讨人喜欢地方。他五官长得端正,但是太松散,他眼睛大大,形状很好,但是流露出是平庸空虚生命——至少认为是这样。
换衣服钟敲就把这群人驱散。直到饭后才再次看到他;他那会儿似乎已经非常自在。可是比以前更不喜欢他相貌;觉得它既变化无常又缺乏生气。他眼睛游移不定,但是那样游移不定又毫无意义,这给他种古怪神情,是回忆中从未见过。作为个漂亮而样子并不和蔼可亲人,他使感到万分厌恶;他那皮肤光滑鹅蛋形脸没有力量;那鹰钩鼻和樱桃小口没有坚毅;那低而平额头没有思想;那漠然褐色眼睛没有威力。
坐在平时坐那个隐蔽角落里看着他。壁炉架上枝形烛架光正好照耀着他。他坐在张拉到炉火跟前扶手椅上,不断蜷缩着挨近火,仿佛感到冷似。拿他和罗切斯特先生比较下。想(就带着尊敬来说吧),肥鹅和猛鹰之间、温和绵羊和毛皮蓬乱、目光犀利看羊狗之间对比也不可能比他们之间更鲜明。
他谈起罗切斯特先生,就像他们是老朋友样。他们之间友谊定是种奇怪友谊,确实是谚语所谓“刚柔相济”个明证。
有两三位绅士坐在他附近,从房间这头偶尔听到他们谈话片断。起先,听不懂他们谈什;因为路易莎·埃希敦和玛丽·英格拉姆坐得离比较近,把偶尔听到片言只语搅混。她们俩是在谈论这个陌生人;两人都称他为“美男子”。路易莎说他是“个可爱人”,她“爱慕他”;玛丽举出他“美丽小嘴,和好看鼻子”作为她心目中迷人典型。
“他那额头让他显得多温良敦厚啊!”路易莎说,“那光滑——最讨厌皱眉蹙额丑相点都没有。那温和眼睛和微笑!”
接着,使大为宽慰是,亨利·利恩先生把她们叫到房间另边去,去商定有关推迟到干草公地去远足问题。
现在可以把注意力集中在炉边那群人身上。不久就知道新来这个人叫梅森先生,随后得悉他刚到英国,他是从个热带国家来,毫无疑问,这就是为什他脸那黄,为什他坐得离壁炉那近,而且在屋里还穿着大氅。不久,牙买加、金斯敦(5)、西班牙城(6)等字眼就表示出他住在西印度群岛。使大为诧异是,不会儿就听说他是在那儿和罗切斯特先生第次见面并且结识。他谈起他朋友不喜欢那个地区灼热、飓风和雨季。知道罗切斯特先生曾经是个旅行家;菲尔费克斯太太以前说过;可是以为他只是在欧洲大陆上漫游;在这以前,从没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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