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当时影响,最大倒反在举人老爷,因为终于没有追赃,他全家都号啕。其次是赵府,非特秀才因为上城去报官,被不好g,m党剪辫子,而且又破费二十千赏钱,所以全家也号啕。从这天以来,他们便渐渐都发生遗老气味。
至于舆论,在未庄是无异议,自然都说阿Q坏,被枪毙便是他坏证据:不坏又何至于被枪毙呢?而城里舆论却不佳,他们多半不满足,以为枪毙并无杀头这般好看;而且那是怎样个可笑死囚呵,游那久街,竟没有唱句戏:他们白跟趟。
九二年十二月。
□注释
⑴本篇最初分章发表于北京《晨报副刊》,自九二年十二月四日起至九二二年二月十二日止,每周或隔周刊登次,署名巴人。作者在九二五年曾为这篇小说俄文译本写过篇短序,后收在《集外集》中;九
异:怎不向着法场走呢?他不知道这是在游街,在示众。但即使知道也样,他不过便以为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游街要示众罢。
他省悟,这是绕到法场去路,这定是"嚓"去杀头。他惘惘向左右看,全跟着马蚁似人,而在无意中,却在路旁人丛中发见个吴妈。很久违,伊原来在城里做工。阿Q忽然很羞愧自己没志气:竟没有唱几句戏。他思想仿佛旋风似在脑里回旋:《小孤孀上坟》欠堂皇,《龙虎斗》里"悔不该……"也太乏,还是"手执钢鞭将你打"罢。他同时想手扬,才记得这两手原来都捆着,于是"手执钢鞭"也不唱。
"过二十年又是个……"阿Q在百忙中,"无师自通"说出半句从来不说话。
"好!!!"从人丛里,便发出豺狼嗥叫般声音来。
车子不住前行,阿Q在喝采声中,轮转眼睛去看吴妈,似乎伊向并没有见他,却只是出神看着兵们背上洋炮。
阿Q于是再看那些喝采人们。
这刹那中,他思想又仿佛旋风似在脑里回旋。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跟定他,要吃他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来穿透他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更可怕眼睛,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他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东西,永是不近不远跟他走。
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灵魂。
"救命,……"
然而阿Q没有说。他早就两眼发黑,耳朵里嗡声,觉得全身仿佛微尘似迸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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