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的味道了。他家里非常有钱,——还在大学时他那样任意花钱已经遭人非议,但现在他离开了芝加哥搬到东部来,搬家的那个排场可真要使人惊讶不置。比方说,他从森林湖(8)运来整整一群打马球用的马匹。在我这一辈子中竟然还有人阔到能够干这种事,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8)森林湖:伊利诺州东北部的小城。
他们为什么到东部来,我并不知道。他们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在法国待了一年,后来又不安定地东飘西荡,所去的地方都有人打马球,而且大家都有钱。这次是定居了,黛西在电话里说。可是我并不相信——我看不透黛西的心思,不过我觉得汤姆会为追寻某场无法重演的球赛的戏剧性的激奋,就这样略有点怅惘地永远飘荡下去。
于是,在一个温暖有风的晚上,我开车到东卵去看望两个我几乎完全不了解的老朋友。他们的房子比我料想的还要豪华,一座鲜明悦目,红白二色的乔治王殖民时代式的大厦,面临着海湾。草坪从海滩起步,直奔大门,足足有四分之一英里,一路跨过日晷、砖径和火红的花园——最后跑到房子跟前,仿佛借助于奔跑的势头,爽性变成绿油油的常春藤,沿着墙往上爬。房子正面有一溜法国式的落地长窗,此刻在夕照中金光闪闪,迎着午后的暖风敞开着。汤姆·布坎农身穿骑装,两腿叉开,站在前门阳台上。
从纽黑文时代以来,他样子已经变了。现在他是三十多岁的人了,身体健壮,头发稻草色,嘴边略带狠相,举止高傲。两只炯炯有光的傲慢的眼睛已经在他脸上占了支配地位,给人一种永远盛气凌人的印象。即使他那套像女人穿的优雅的骑装也掩藏不住那个身躯的巨大的体力——他仿佛填满了那双雪亮的皮靴,把上面的带子绷得紧紧的;他的肩膀转动时,你可以看到一大块肌肉在他薄薄的上衣下面移动。这是一个力大无比的身躯,一个残忍的身躯。
他说话的声音,又粗又大的男高音,增添了他给人的性情,bao戾的印象。他说起话来还带着一种长辈教训人的口吻,即使对他喜欢的人也一样。因此在纽黑文的时候对他恨之入骨的大有人在。
“我说,你可别认为我在这些问题上的意见是说了算的,”他仿佛在说,“仅仅因为我力气比你大,比你更有男子汉气概。”我们俩属于同一个高年级学生联谊会;虽然我们的关系并不密切,我总觉得他很看重我,而且带着他那特有的粗野、蛮横的怅惘神气,希望我也喜欢他。
我们在阳光和煦的阳台上谈了几分钟。
“我这地方很不错,”他说,他的眼睛不停地转来转去。
他抓住我的一只胳臂把我转过身来,伸出一只巨大的手掌指点眼前的景色,在一挥手之中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