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熹。”林煜堂叫她。
沈熹回过头,期待地看着林煜堂:“爸妈给带什过来?”
林煜堂拿出两大袋给她,红色袋子里装着是件羊绒衫和条羊绒围巾,都是吴翎亲自给她织起来。上次她和吴翎打电话,吴翎特意跟她炫耀最近给家里狗狗织好几身衣服。她向吴翎要,吴翎就说不织。
沈熹摸着袋子里柔软羊绒围巾,好感动好开心,她在家里地位终于跟狗狗样重。
另个袋子里是各种干果山货,其中有爷爷自己捣鼓麻辣花生。沈熹忍不住剥颗吃起来,她对林煜堂说:“爷
沈熹有段时间没有见过林煜堂,距离上次见面差不多有两个多月。个很忙,个很闲,两人都在S市,见面次数却是屈指可数。虽然她和他曾经关系很亲密,但是这种亲密正被时间不知不觉冲淡。
时间从来都是神奇又强大,它可以将原本陌生人变成朋友和情人,也可以将熟悉两人变得陌生和平淡,它强势又不容置喙,是从不允许人讨价还价。
现在她和林煜堂两人关系就是淡淡,会在网上聊个天,会起吃个饭,生日时候都能收到来自对方简单祝福。除此之外,堂堂每次回老家还会给她带点东西过来,不管是她家还是他家。上次林妈妈让他带回些西洋参和铁皮枫斗补身子,他也送半给她泡茶喝。
外面路灯清冷,寒风阵阵。林煜堂让她上车,车里暖气开得足,沈熹感觉暖和不少。
驾驶座林煜堂只穿着件灰色高领线衫,前几次她见堂堂,他都是衣冠楚楚精英模样,衬得今天高领毛衣特别有邻家哥哥范儿。本来脖子修长和皮肤白男人穿高领就特别温暖又性感,比如堂堂,比如那个还在波士顿何之洲。
沈熹坐在副驾驶找个话题:“堂堂,你在A市签什合同?”
林煜堂开始说,可能怕她不明白,林煜堂说得很浅白。大概就是两家公司合作个项目,他是整个项目负责人,项目谈得很顺利,年底就可以动工。
林煜堂大学专业很好,不过已经从技术转行做业务,转行时候很多人都觉得可惜,甚至林叔叔和林阿姨还语重心长地分析堂堂性格根本不合适做业务。事实林煜堂做得比他们想象得都好。不到年时间,他换代步车,还送林叔叔和林阿姨个欧洲自由行,从梦幻希腊玩到比利时。这可把沈建国和吴翎羡慕坏死,感慨生个没出息女儿。她只能撒娇地安抚他们:“虽然你们女儿没什出息,但是你们还有个半子啊。”
半子……
沈熹出神地想到何之洲,想到今天他还没给她打电话。这几天她在工作,何之洲几乎每天都会打个电话过来问情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