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男人能象个男人爱她,这是莫大幸福。尽管这两个男人身高加起来还不到她耳朵,她除杀狗之外,唯爱好就是睡觉,很少出门,因为她长实在是太丑,她肥胖又胜过她丑陋,在她26岁时候,她体重已经超过300斤,过度肥胖甚至使她无法自己系鞋带,所以整天都穿着拖鞋,年四季都穿着裙子,夏天,她穿
侏儒带来很多礼物,金首饰,香水,捆钱,还有几个罂粟壳。孟婆婆把所有东西都扔到窗外,她说,不要。
“那你要啥?”
“不要你走。”
“还会回来。”
“啥时候回来?”
活。她已经不确定手里牵着这个小人是不是那个把她从蛇窑里拯救出来人。这个小人脾气很坏,喜欢骂人,有时还打人,全村人都讨厌他,他喜欢皱着鼻子,在空气里嗅来嗅去。在次酒后,他失踪,人们发现他时候,他已经臭厉害,全村人都跑到个水塘里看打捞上来尸体。
喝醉之后,他为他父亲哭,为母亲笑,他四十岁时醉死在个池塘里。
他什都不会,他不会躲在裙子里表演口技,他不会藏在水缸里表演魔术,他是个废物。
另个侏儒跟随大拇哥去云南,他俩从境外贩来d品,卖给山牙,山牙再转手卖给三文钱和马有斋,解散后马戏团组成中国最大fd集团。
第四十六章侏儒情怀
“冬天。”
“冬天啥时候?”
“下雪时候。”
晚上,他们吃狗肉,喝烧酒,度过个狂欢夜。
第二天清晨,他就走。这个小小侏儒,比男人更象男人,要走时候从不回头。
小店门前有棵高大槐树,那年,槐花落晚,枝叶深处,喜鹊叫着。
在槐树下,孟婆婆踩着老式缝纫机,另个侏儒回来,他站在路口,风从背后吹来,这使他有种君临天下气概。
“妮,你过,还行吗?”
她不回答,眼泪流下来。
孟婆婆杀只狗招待他。这条狗她养六年。狗依偎在她脚边,抬着头,舔下主人裤管,她也用手抚摸着它头。过会,她拿出把刀,将它头揽进怀里,把刀叶就送进它脖子。狗号叫声迅速地窜到店旁柴堆里,她向它招招手,它就跑回来,继续依偎在主人脚边,身体有些抖。她又摸摸它头仿佛在安慰个受伤孩子,但是,这温情瞬而逝。她刀,再次戳进它脖子,与前次毫无区别,同个伤口。狗叫着,脖子上插着刀,又窜到店铺旁柴堆里。主人向它招招手,它疵牙咧嘴,这次是爬回来——如此又重复两次,它才死在爬向主人路上,它血迹也在那条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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