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决心只要还有点墨水,就要把每月中发生特殊事件日子记下来。翻阅下日记,发现所遭遇各种事故,在日期上有某种巧合;如果有迷信思想,认为时辰有凶吉,那定会感到无限惊诧。
首先,前面已提到过,九月三十日,是离家出走来到赫尔去航海日子;被萨累海盗船俘虏而沦为奴隶日期,也正好是同天。
其次,从雅茅斯锚地沉船中逃出来那天,也正是后来从萨累逃跑那天,同月同日。
诞生于九月三十日;正是二十六年之后这天,奇迹般地获救,流落到这荒岛上。所以,罪恶生活和孤单生活,可以说开始于同个日子。
除墨水用完之外,"面包"也吃完。这是指从船上拿回来饼干。饼干吃得很省,天只吃块,维持整整年多时间。在收获到自己种粮食之前,还是断年面包。后来,可以吃到自己面包。对上帝真是感激不尽,因为,正如前面所说,能吃到面包,真是奇迹中奇迹!
衣服也开始破烂不堪。内衣是早就没有,剩下就是从水手们箱子里找到几件花格子衬衫,那也是舍不得穿而小心保存下来。在这儿,大部分时间只能穿衬衫,穿不住别衣服。还好在水手服装里有大约三打衬衫,这帮大忙。另外,还有几件水手值夜穿服装,那穿起来就太热。虽然这里天气酷热,用不着穿衣服,但总不能赤身裸体吧。即使可以不穿衣服,也不想这样做;这种念头连想都不愿想下,尽管岛上只有孤孤单单个人。
不能赤身裸体当然是有理由。这儿阳光炽热,裸体晒太阳根本就受不,不会太阳就会把皮肤晒出泡来。穿上衣服就不同,空气可以在下面流通,这比不穿衣服要凉快两倍。同时,在太阳底下不戴帽子也不行。这儿太阳,热力难当,直接晒在头上,不会儿就晒得头痛难熬。但如果戴上帽子,那就好多。
根据这些情况,便开始考虑把那些破衣服整理下。所有背心都已穿破,所以得做两件背心,布料就可以用水手值夜衣服拆下来,再加上些别布料。于是做起裁缝来。其实,根本不懂缝纫工作,只是胡乱缝合起来罢。手艺可以说是再糟也没有。尽管如此,还是勉强做成两三件新背心,希望能穿段时间。至于短裤,直到后来才马马虎虎做出几条很不像样东西。
前面提到过,凡是打死野兽,都把毛皮保存起来,所谓野兽,指是四足动物。把毛皮用棍子支在太阳下晒干,有被晒得又干又硬,简直没有什用处;但有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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