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事,直在监督着合股人,叫他把每年收入交出份可靠账目,并把应得部分上缴。
问他是否知道种植园发展情况?又问他,在他看来,是否还值得经营下去?如果去巴西,要把应得部分收回来,是否会有什困难?
他对说,种植园发展具体情况,他实在也不清楚。可是他知道,那合股人尽管只享有种植园半收入,但已成当地巨富。他又告诉,现在回忆起来,他曾听说,仅仅z.府收到所应得三分之,每年就达二百葡萄牙金币以上;这部分钱好像拨给另个修道院或什宗教机构去。要收回这笔财产,应该是不成问题,因为合股人还活着,可以证明股权,而且,名字也在巴西登记在册。他又告诉,那两位代理人财产继承人,都是很公正诚实人,而且都很富有。他相信,不仅可以获得他们帮助,领到财产,而且,还可以从他们那里拿到大笔属于现款。那是在他们父亲保管期间每年收入。
据他记忆,把收入部分缴公,还只是十二年以前事。
听他话,心里感到有些烦恼和不安。问那老船长,既然立遗嘱,指定他,这位葡萄牙籍船长,作为财产全权继承人,那两位代理人怎能这样处理财产呢?
他对说,他确实是继承人。但是,关于死亡直无法证实。在没有获得死亡确切消息之前,他不能作为遗嘱执行人。而且,还有层,这远隔重洋事,他也不愿意干预。但他又说,他确实把遗嘱向有关部门登记过,而且提出他产权要求。如果他能提出死亡证明,他早已根据财产委托权,接管糖厂,并派目前在巴西儿子去经营。
"可是,"那老人家又说,"还有件事要告诉你。这事你听可能会不太高兴。当时,们都以为你已死,大家也都这样认为,你合股人和代理人就把你头六七年收入交给,也都收下。但当时,种植园正在发展,需扩充设备,建立糖厂,又要买奴隶,所以收入就没有后来那多。不过,定把收入及花费开份可靠账单给你。"和这位老朋友又连续商谈好几天,他就把种植园最初六年细账交给,上面有合股人和两位代理人签字。当时交出来都是现货,像成捆烟叶,成箱糖;此外,还有糖厂些副产品,像糖蜜酒和糖蜜等东西。从账目中可以看到,收入每年都有增加,但正如上面所提到,由于开头几年开支较大,实际收入不大。尽管如此,老人家还是告诉,他欠四百七十块葡萄牙金币,另外还有六十箱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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