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罗萨德和阿克莱两个都已看过正在上演电影,所以们只是吃两客汉堡牛排,玩会儿弹球机,随后乘公共汽车回潘西。倒不在乎没看到电影。好象是个喜剧,凯利.格兰特主演,反正是那套玩艺儿。再说,过去也跟勃罗萨德和阿克莱起看过电影,他们两个见些毫不可笑事物,都会笑得象个疯子似。甚至不乐意坐在他们身旁看电影。
们回到宿舍里,还只八点三刻。老勃罗萨德是个桥牌迷,回到宿舍,就到处找人打牌去。
老阿克莱在房里呆会儿,只是为换换口味。
不过这次他不是坐在斯特拉德莱塔椅子扶手上,而是干脆躺在床上,他整个脸儿还都贴在枕头上。他开始用极单调声音嘟嘟哝哝地说起话来,同时个劲儿挤着满脸粉刺。给他总有千个暗示,都没法把他打发走。他只顾用那种微单调声音絮絮地谈着今年夏天他怎样跟个小妞儿发生暖昧关系。这事他跟说道总有百遍,每次说都不样。这分钟说是在他表兄别克牌汽车里跟她胡搞,下分钟又说是在什海滨木板路下面。全是派胡言,自然啦。在看来,他倒真是个不折不扣童男。怀疑他甚至连女人摸都不曾摸过下哩。嗯,最后不得不直截当地告诉他说,要替斯特拉德莱塔写篇作文,他得他妈给出去,好让凝神思索。他最后倒是出去,可是跟往常样磨蹭半天才走。他走后,换上睡衣和浴衣,戴上那顶猎人帽,开始写起作文来。
问题是,实在想不起有什房间、屋子或者其他什东西可以照斯特拉德莱塔说那样加以描写。至少自己对描写房屋之类东西不太感兴趣。因此索性描写起弟弟艾里垒球手套来。
这题目例极容易描写。确容易。弟弟是个用左手接球外野手,所以那是只左手手套。描写这题目动人之处在于手套指头上、指缝里到处写着诗。用绿墨水写成。他写这些诗目,是呆在野上遇到没人攻球时候可供阅读。他已经死,是九四六年七月十八日们在缅因时候患白血球病死。你准会喜欢他。他比小两岁,可比聪明五十倍。他实在聪明过人。他老师们老是写信给母亲,告诉她班上有他那个学生他们有多高兴。而他们也决不是随便说说。他们说确是心里话。他不仅是全家最聪明孩子,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是最讨人喜欢孩子。他从来不跟人发脾气。
大家都认为有红头发人最最容易发脾气。可艾里从来不发脾气,他头发倒是极红极红。来告诉你他有什样红头发吧。十岁就开始打高尔夫球,还记得十二岁那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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