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听见;送公文实习生,只要走过窗前,虽然是光着头,穿着便鞋,往往也会站住听她演奏,公文还拿在字里。
此外,艾玛很会料理家务。病人看病没有付出诊费,她会写封措词婉转信去,却不流露讨帐痕迹。星期天有邻人在家里晚餐,她会独出心裁做盘好菜,会在葡萄叶子上把意大利产李子堆成金字塔,还会把小罐子里结冻果酱原封不动地倒在碟子里。她甚至说要买几个漱口杯,好让客人漱口后再吃甜品。这样来,包法利身价就大大提高。
有个这样妻子,夏尔终于也觉得夫以妻贵。她有两幅小小铅笔画,他却配上大大框子,用长长绿绳子挂在厅堂墙壁上,得意洋洋地指给人看。每次弥撒完,就看见她站在门口,穿着双绣花拖鞋。
他很晚才回家,不是十点,就是半夜。他要吃东西,而女仆早睡,只有艾玛服侍他。他脱掉外衣,吃起夜餐来更方便。他讲他碰到过人,去过村子,开过药方,个也不漏掉;他吃完洋葱牛肉,切掉奶酪上长霉,啃下个苹果,喝光瓶里酒,然后上床躺.就打起鼾来。
长久以来,他习惯于戴棉布帽子睡觉,结果,包头棉布在耳朵边上都扣不紧;到早晨,头发乱得遮住脸,夜里,枕头带子松,鸭绒飞得满头都是,连头发看起来也变白。他老是穿双结实长统靴,脚背上有两条厚厚褶纹,斜斜地直连接到脚踝,脚面上皮子紧紧绷在脚上。看起来好像鞋邦子。他却说:在乡下,这就算不错。
他母亲称赞他会过日子,还像从前样来探望他,尤其是她自己家里闹得有点天翻地覆时候;不过婆婆对媳妇似乎早就抱有先入为主成见。她觉得艾玛出手太高,他们家境摆不得这种派头:柴呀,糖呀,蜡烛呀,就像大户人家样开销,光是厨房里烧木炭,足够做二十五盘菜:她把柜子里衣服放得整整齐齐,教艾玛留神看肉店老板送来肉。艾玛恭敬从命,婆婆更加不吝指教,两个人从早到晚,“娘呀”、“女呀”不离嘴,嘴唇却有点震颤,口里说是甜言蜜语,心里却气得连声音都有点发抖。
杜比克寡妇活着时候,婆婆觉得自己得到儿子感情比他妻子还要多点;可是现在,在她看来,夏尔似乎是有老婆不要娘,简直是忘恩负义,而艾玛却是白白占她合法权利;她心里有苦说不出,只好冷眼旁观儿子幸福,仿佛个破产人,隔着玻璃窗,看别人在自己老家大吃大喝般。她回忆往事,向儿子诉说自己过去辛苦.作出牺牲、同时对比现在,艾玛对他粗心大意,他却把全部感情倾注在她个人身上,这未免太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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