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而且故事主角是林克、达玛拉和尼都萨满,完全被它吸引住。
那还是个疼痛故事,它使忘却自己疼痛。当听完它时候,维Page64克特平安降生,他哭声为这个故事划上个句号。祖父在世时候,有年夏天,他带着氏族人搬迁,走到约谷斯根河畔时候,与另个氏族人相遇,他们也在搬迁。于是两个不同氏族人停下来,开始三天三夜聚会和狂欢。大家打来野兽,围着篝火喝酒吃肉,唱歌跳舞。林克和尼都萨满就是在那里与达玛拉相识。依芙琳说,达玛拉是那个氏族中最爱跳舞姑娘,她穿着条灰布长裙,能从黄昏跳到深夜,从深夜又跳到黎明。她那欢蹦乱跳样子格外讨人喜欢,林克和尼都萨满都喜欢上她。他们几乎是同时跟祖父说,他们喜欢那个叫达玛拉姑娘,要娶她为妻。祖父为难,他没有想到自己两个儿子爱上是同个姑娘。祖父把这事悄悄说与达玛拉父亲,想让他问问自己女儿,她相中哪个?如果她个也没看上话,事情就好办。谁知这个爱跳舞姑娘跟她父亲说,这两个小伙子都不错,胖看上去温和、忠厚;瘦看上去精明、开朗,她跟哪个都行。这让达玛拉父亲和祖父都犯难。她自己却不犯难,她把林克和尼都萨满魂儿都勾出来,而她自己却稳着神,依然跳她舞,每跳完曲还要甜甜地冲别人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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