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冬迭南说,“那就是说……”
“他们没有结婚。”在沙子里挖个洞,把个活蹦乱跳无辜女人扔进去,在他看来还真不赖。够震撼人。不过,“女朋友”?这大概就是说,这个女人是个熟人,某个邻居吧。不然,那上面写为什不是“未婚妻”,或者“恋人”,或者那个黏糊、隐晦又肮脏词“情妇”?
有多危险,他们才在那个晚上接受这奇形怪状东西为禁书,把它放在比特贝尔枕头上其他书旁边,然后各自画三遍十字,轻声说:“在每本黑书中——们要去寻找——要保持缄默肃静——以马利亚之名。”除非其他使徒中至少还有人在场,不然谁都不准读这些禁书。
冬迭南和路易斯仔细看着组模糊照片,照片上是布鲁日刑事陪审法庭在审判名无线电报员。受害者父亲,个留着花白山羊胡子、面容憔悴男人,戴着顶军便帽,看上去就像是那位哀求拉普斯金[7]拯救自己患血友病儿子俄罗斯沙皇。受害者母亲是个干瘪小个子妇人,她用近视眼睛逼视着画面外凶手,紧攥着她黑色漆皮包,仿佛要用它击打凶手或把它砸向他似。律师穿着长袍和他鬈发是同样深棕色。个戴花格帽子摄影师举着台模样像带有四方形裂口手风琴机器。再往后呢,再往后便是无线电报员自己,那个凶手。按照起诉书说法,他把自己女友活埋在沙子中。他微笑着站在那儿,留着浓密大胡子,双手放在背后,朝前腆着肚子。看这样子,这张照片肯定是在整个事情发生前拍,而不是在沙滩上惊恐战栗那刻或者在那之后,在他遭受良心谴责和噩梦折磨之际。
“活活埋进沙子里,”冬迭南说,“这个漂亮女孩儿!”
“你怎知道?”路易斯问,“也许她长得挺丑,或者瞎只眼睛。”
“你没看到她照片吗?”冬迭南合上杂志,指着封面说。封面上个美得毫无瑕疵女人裹在缎子或者丝绸里,正朝读者微笑。她眼睛和她略显模糊双唇有着同样颜色,种淡淡橙色。她额头正中显出纸上道讨厌裂纹。
“霍屯督人哟,”路易斯不耐烦地说,“这是个电影演员。这里还有她名字,写得又粗又大:维娜·吉布森[8]。有些人总会在封面上放个电影明星照片。”
“这样啊。”冬迭南嘟哝句,但是他并不相信路易斯。他摸摸自己透明红耳朵。
“她是个怪物,”路易斯说,“电报员那个女朋友。这点他们是不会在报纸上写出来。切都是她自找。她毁掉那电报员生活。”
“电报员生活?”
“当然。”路易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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