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琳再也忍不下去。她跟雷克斯说即使戴维不同意,她还是要去找哈罗德。她刚在电话上跟哈罗德通过话,他预期他们会在第二天下午到达林顿。虽然明知现在补救过去已经太晚,她还是要作次最后尝试,说服他回家。
天亮,她就拿起桌面上车钥匙,把粉色唇膏装进手提包。锁门时她惊讶地听到雷克斯叫她名字。他戴着太阳帽和墨镜,还拿着张大不列颠硬皮地图。
“想你应该用得上个指方向人,”他说,“按汽车协会说明,们下午晚些时候就能到。”
路飞驰,莫琳几乎没有留意窗外景色。她嘴里说着话,心里却知道没有句话是连贯,个个蹦出来单词只是心底五味翻腾冰山角。如果哈罗德不想看见她怎办?如果他和其他朝圣者在起又怎办?“万你是错呢,雷克斯?”她说,“万他真爱着奎妮呢?或许应该写信?你觉得呢?想在信里或许可以说得更清楚点。”
没听到任何回应,莫琳转过头,看见雷克斯脸苍白:“你没事吧?”
他沉沉点下头,好像不敢动似。“你超三辆卡车,辆长途客车,”他说,“在条单行线上。”然后说句只要自己坐定,就不会有什问题,便转头望向窗外。
很快他们就找到哈罗德和那些朝圣者。有人在菜市广场安排他们和旅游局照相,莫琳走进小群人里。有个高大男人正在指挥大家站位,旁有只猩猩,看来需要把椅子,还有个正在吃三明治矮胖女-人和个滑头滑脑年轻人。当她从人群中找到陌生人般哈罗德,莫琳瞬间放下所有武装。她在当地报纸上看见过他照片,也收集剪报带在手提包里,但突然“真实地”看见哈罗德,就像戴维断定那样,还是叫她猝不及防。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男人,黑色牛皮样皮肤、卷曲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样平平无奇,不堪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早该成为男人。他“朝圣者”T恤污渍斑斑,领口那儿也垮,帆船鞋褪色,清楚地显出脚形状。哈罗德突然碰上莫琳目光,下子怔住。他对高个子男人说句什,就走过来。
在走向莫琳途中,他直摇着头不可置信地笑着。他看起来这样明亮,莫琳下意识地看向边,无法直面他圆满笑容。她不知道该迎上自己嘴唇还是脸颊,在最后秒钟还犹豫下,最后哈罗德胡须刮过她脸颊,亲到她鼻子上。所有人都在看着。
“嗨,莫琳。”他声音深沉而笃定。她觉得膝盖开始发软。“你怎跑到达林顿这远来?”
“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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