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用《申命记》做教材,里面全是动物(大多数都是不洁)。每当们读到“凡蹄分两瓣、倒嚼走兽,你们都可以吃”这段,她会把所有提到动物画出来。小马、小兔子和小鸭子是传说中面目模糊角色,相反,很解鹈鹕、岩獾、树懒和蝙蝠……母亲画过飞虫和飞鸟,但最喜欢是海底那些软体动物。在布莱克浦海滩捡好多带回家收藏。她用支蓝色钢笔画海浪,用棕色墨水画硬壳螃蟹。红色圆珠笔是画龙虾……《申命记》也有不好地方,里面尽是“可憎”和“不可说”。每当们读到私生子、阉割这类字眼时,母亲就把那页翻过去,说“把那个留给上帝吧”,但等她走,会翻回去偷偷瞄眼。很庆幸自己没有睾丸。睾丸读起来很像肠子,只不过长在身体外边,圣经里男人总会把它们割掉,然后就再也去不成教堂。真吓人。
——《橘子不是唯水果》[1]
母亲主宰语言。父亲从未真正学过阅读——他能够手指着行行字慢慢地读,但他十二岁就辍学去利物浦码头工作。在他十二岁之前,没有个人愿意费心读书给他听。他父亲是个酒鬼,经常带着小儿子上酒吧,把他留在门外,几小时后蹒跚着走出来,径自回家,忘记爸爸还睡在门口。
爸爸很喜欢温特森太太朗读——也是。她总是站着读,们两个则坐着听,气氛既温馨又威严。
她每晚读半小时圣经,从头开始,路读完全部六十六卷《旧约》和《新约》。读到她最爱部分——《启示录》,《新约》末卷,人们被毁灭,魔鬼被扔在无底坑里——她就暂停星期,让们思考。然后她再从头读起,《创世记》第章。“起初神创造天地……”
在看来,造出整颗星球、天地万物,再将它摧毁,实在颇费功夫,这也是对基督教刻板说法问题之;明知切终将破碎,为何还要看顾这星球?
母亲朗读得很好,充满自信,抑扬顿挫。她读起来就好像圣经才刚刚写就——或许对她而言正是这样。早早便感觉到,经文力量不受时间限制。言语持续做着工。
英格兰北部工人阶级家庭在教会及家中经常听是六年出版钦定版圣经,而们日常对话里仍会用“thee”“thou”“tha”这样古字,圣经语言听来也就不算太难。尤其喜欢“thequickandthedead(活人死人)[2]”讲法——如果你住房子里有老鼠和捕鼠器,你就真能感受到“活”与“死”差异。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许多男人——是男人,不是女人——在工人学院或技工学院上夜校,这源于曼彻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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